|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预警信息 » 正文

商务部初裁决定对美太阳能级多晶硅临时反补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3-09-17  作者:mkl  浏览次数:977
核心提示:商务部16日发布2013年第63号公告,初裁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实施临时反补贴措施。   公告称,经调查,在本案调

商务部16日发布2013年第63号公告,初裁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实施临时反补贴措施。

  公告称,经调查,在本案调查期内,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存在补贴,中国国内多晶硅产业受到实质损害,且补贴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商务部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3年9月2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采用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补贴措施。进口经营者在进口上述产品时,应依据本初裁确定的各公司从价补贴率向中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应国内多晶硅产业申请,商务部于2012年7月20日发布该年度第41号公告,决定对上述产品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来源:人民日报  记者王珂) 
 

 
  来源:世科网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3254.html

声明:

1、本网转载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凡来源注明“世科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世科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个工作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享到:
5.31K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