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管局11月起履职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组建是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要减少监管环节,落实属地责任,实现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实行垂直管理体制;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是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本区县行政区域内食品(含食品添加剂)、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派出机构,加挂区(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据介绍,新组建的市、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自今年11月1日起依法承担现由质监部门在生产环节、工商部门在流通环节和卫生部门在消费环节负责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以及由原药监部门和食品办负责的监管职责,并持行政执法证件上岗。
街道全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所
据了解,除燕山、亦庄等特殊地区外,北京322个街乡将全部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所。
根据今年4月1日新修订的《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街道(乡镇)在食品安全方面将承担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宣传教育和协调执法等5项职责。
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统一要求,各街乡的食品药品监管所拟于9月底前基本组建完成。
此次机构改革将分别在市、区(县)、街乡设立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市、区县、街乡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将分别加挂同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