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财教[2011]352号)的有关规定,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现将2013年度拟立项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9月4日-9月11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在公示时间内对公示内容提出书面异议。异议材料应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提出异议的单位与个人应对所提异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异议,以及涉及自身利益的不正当要求,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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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13年度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拟立项项目清单.pdf科技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
二〇一三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