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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方缘、博士屋等品牌儿童家具存安全隐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3-09-04  浏览次数:763
核心提示: 儿童家具国家标准实施已经一年多时间,而一些企业仍然存在对国家标准不熟悉,不按照标准要求来设计和生产的现象。近期,上海市工商
       儿童家具国家标准实施已经一年多时间,而一些企业仍然存在对国家标准不熟悉,不按照标准要求来设计和生产的现象。近期,上海市工商局组织了针对在市场上销售的儿童家具的质量监测,在24批次被检产品中有13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54.2%,其中元方缘、博士屋、菩提岛等8批次产品结构安全性能不合格,容易对儿童造成伤害。

  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到,上海市工商局此次抽查的卖场包括好百年、吉盛伟邦、红星美凯龙、世茂家具等专业市场、综合市场,在24批次被检产品中有13个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54.2%,主要不合格项目是结构安全性能、警示标志。涉及有害物质检验项目,包括甲醛释放量和铅、汞、铬等重金属含量全部合格。本次抽检的儿童家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对新实施的国家标准不熟悉,没有按照标准要求来设计和生产。

  抽查结果显示,元方缘、博士屋等8个批次结构安全性能不合格,其中菩提岛等5个批次不符合边缘及尖端要求。监测发现,有4个批次家具面板的四角未经倒圆处理,或倒圆半径不符合国家标准,有1个批次家具金属门拉手两端有锐利边缘。锐利的边缘和尖端容易对儿童的身体造成创伤性伤害,国家标准规定,儿童家具不应有危险锐利边缘及尖端,棱角及边缘部位应经倒圆或倒角处理。另外,有6个批次不符合结构安全性能的其他要求,如有的抽屉无防拉脱装置,儿童意外拉脱可能造成伤害;有的4个脚轮没有锁定装置;有的高度大于600mm的柜类没有提供固定于建筑物上的连接件,儿童攀爬后容易倾翻。

  监测还发现,有11个批次儿童家具未标明适用的年龄段,不符合警示标志要求。据悉,不同年龄段的儿童家具,力学性能的要求不同,为了防止误用,标准要求家具的使用说明应标明适用的年龄段,即“3至6岁”、“3岁及以上”或“7岁及以上”三类。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选购儿童家具应优先考虑安全性能,注意儿童家具的边缘和尖端是否经倒圆处理,有无危险突出物,孔及间隙是否会卡住儿童的手指,折叠结构是否有锁定装置,密闭空间是否有符合要求的透气孔,门应没有自动锁定装置,以防儿童进入后无法自行走出。另外,儿童家具使用一段时间后应对活动部件进行检查,对导轨、铰链、拉手的螺钉进行紧固,防止因螺钉松脱造成活动部件脱落。

 
  来源:中国经济网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30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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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儿童家具 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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