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案建议的法规架构,法规中将不再规定对特定种类种植用植物的进口限制,相关限制规定将包含在 APHIS《种植用植物手册》中。该局在公众评议后,将在《联邦纪事》发布通告对相关限制规定进行修改。作为调整的一项内容,APHIS 将整合种植用植物法规中适用于多数或所有种植植物的限制规定,并就综合有害生物风险管理措施的制定增加通用要求。APHIS 也建议修改其对6外检疫法规,将各项针对特定种类种植用植物进口的规定条款去除。这些条款也将纳入《种植用植物手册》。
APHIS 针对 2013 年 5 月的通告再次启动评议,该通告详细说明了该局在确定某些类别种植用植物为检疫性有害生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寄主,并将其列入种植用植物列表(授权进口前须经有害生物风险分析)时所用的科学评估证据。
【原标题】美国动植物卫生检疫局再次就调整种植植物进口法规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