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要出台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办法,逐步推行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预算管理制度;加大细颗粒物(PM2.5)治理力度,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建立区域联防联控工作协调机制和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在19个省(区、市)的47个地级以上城市实施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为此通知强调,推进火电、钢铁、炼油、建材等行业脱硫脱硝,对燃煤锅炉实施高效除尘改造,开展石化、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燃油,加强扬尘污染防治;以制浆造纸、印染等行业为重点,继续加大水污染深度治理和工艺技术改造力度;深入推进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治理和无主尾矿隐患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