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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产品认证目录(第一批)》公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3-08-19  浏览次数:1465
核心提示:  根据《低碳产品认证管理暂行办法》(发改气候〔2013〕279号),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认监委共同确定,将通用硅酸盐水泥、平板

  根据《低碳产品认证管理暂行办法》(发改气候〔2013〕279号),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认监委共同确定,将通用硅酸盐水泥、平板玻璃、铝合金建筑型材、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4种产品列入《低碳产品认证目录(第一批)》,特此发布。

  国家认监委

  2013年8月14日



 
  来源:国家认监委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26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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