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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发布6项空气质量国家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3-08-09  浏览次数:891
核心提示: 为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环境保护部批准《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
       为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环境保护部批准《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等6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新标准自8月1日起实施。

  这6项标准分别为:《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653-2013)、《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654-2013)、《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93-2013)、《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HJ655-2013)、《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HJ193-2013)、《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手工监测方法(重量法)技术规范》(HJ656-2013)。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由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批准、发布的《PM10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93-2003)和《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T193-2005)标准废止。

 
  来源:中国环境报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25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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