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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部分食品安全新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1-12-15  浏览次数:1005
核心提示:俗话说:早起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然而近几年来,食品安全一直成为困扰民生的一个头疼问题。无论是三年前震惊中外的三聚
 俗话说:“早起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然而近几年来,食品安全一直成为困扰民生的一个头疼问题。无论是三年前震惊中外的三聚氰胺奶粉案件,还是最近公安部破获的特大地沟油案件,都深刻地牵动着老百姓的心。食品安全问题已不再是一个道德问题,而渐渐演化成社会问题和法律问题:由食品安全隐患引发的社会忧虑情绪正在蔓延,这对政府的执政能力提出了严峻的考验;相关法律法规的空白或不完善,似乎给犯罪分子提供了可趁之机。

  国办印发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安排

  国办印发的 《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强调,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要把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等消费群体大、影响范围广、关系到老百姓每日每餐饮食的重点品种突出出来,优先保障重点品种的质量安全。要深入排查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及在畜禽饲养、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加强乳制品、鲜肉和肉制品等的综合治理。要加大行政执法和责任追究力度,严禁以罚代刑。

  九部门要求严打食品非法添加

  国务院食安办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公告,要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九部门要求,食品(含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必须诚信经营,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禁使用各类非法添加物,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及时排查、整改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卫生部公布四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卫生部公布《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蜂蜜》等4项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包括食品添加剂、食品用加工助剂、胶母糖基础剂和食品用香料等2314个品种,涉及16大类食品、23个功能类别。新标准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对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和工艺必要性进行严格审查。

  新修订的《食用盐碘含量》标准

  新修订的《食用盐碘含量》标准,指导各省(区、市)在标准规定范围内,根据当地人群实际碘营养水平,选择适合本地情况的食用盐碘含量平均水平。

  新增10个肉菜追溯体系试点城市

  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2010年开始商务部在国内十个城市启动了猪肉和蔬菜质量追溯体系试点,在此基础上,2011年将再新增10个试点城市,进一步完善这一体系。在应对“瘦肉精”事件中,商务部建立的猪肉和蔬菜质量追溯体系已经开始发挥作用,在河南和南京迅速找到了发源地。

  面粉增白剂5月起禁产禁用

  自5月1日起,禁止在面粉中添加过氧化苯甲酰(面粉增白剂)、过氧化钙,这两种物质。据悉,很多面粉加工企业已不再使用过氧化苯甲酰作为“面粉增白剂”。

  6月起禁止生产含双酚A婴幼儿奶瓶

  自6月1日起,卫生部等6部门已禁止生产聚碳酸酯婴幼儿奶瓶和其他含双酚A的婴幼儿奶瓶。自2011年9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聚碳酸酯婴幼儿奶瓶和其他含双酚A的婴幼儿奶瓶,由生产企业或进口商负责召回。

  全国工商严查地沟油

  2011年,全国工商部门对重点食品、重点区域和重点商家的添加剂问题进行集中专项整治;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经营场所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针对牛奶等乳制品尤其是婴幼儿乳制品,工商部门将严格市场准入,将对问题乳粉进行彻底清查、清缴、销毁等。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2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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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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