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季度环境执法检查中,省环保厅发现11家企业存在污染物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并依法严肃处理。 7月19日,该厅公布这11家企业名单。
名单涉合肥、宿州、蚌埠、芜湖、宣城、池州六市,分别为安徽金安管业集团钟山矿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宿州市永兴纸业有限公司、安徽皖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禹王养殖有限公司、定远县国清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乐斯福(明光)有限公司、芜湖市城南污水处理厂、芜湖富春染织有限公司、宣城徽铝铝业有限公司、宣城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东至双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皖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系今年二进“黑名单”,一季度检查中,该企业废水总排口取样监测氨氮84.4mg/L,超标0.69倍,二季度氨氮57.8mg/L,仍超标7.8mg/L。安徽金安管业集团钟山矿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被查出多处问题,超标排放,并有红色淋溶废水从收集池渗漏至厂内明渠。省环保厅已向相关市环保部门下发通知,责令违法企业限期整改并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