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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不起的“六成牛奶靠冲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3-07-22  浏览次数:858
核心提示:《中国经营报》2018期刊发《奶粉新政细则或成奶业清退令》后,引起了广泛关注。西部乳业发展协会执行副会长、西南民族大学畜牧系

中国经营报》2018期刊发《奶粉新政细则或成奶业“清退令”》后,引起了广泛关注。西部乳业发展协会执行副会长、西南民族大学畜牧系教研室主任魏荣禄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国内的液态奶市场存在着普遍的欺诈行为,我保守估计,可能60%以上液态奶都是由奶粉冲兑的,里面添加了各种香精和添加剂。”

这一嗓子,逆转了公众对“专家”的认知。

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之后,中国内地乳业有点像郭美美事件后的红会,尽管戮力同心,却也多灾多舛。有一点的是肯定的:无论是哪个行业、哪种领域,真要洗心革面,必得刮骨疗伤,挠痒痒式的作秀疗法,迟早是自娱自乐罢了。从这个意义上说,西部乳业发展协会执行副会长魏荣禄先生捅破了“窗户纸”,未必是件坏事,确实值得我们细究真相。

纯牛奶不“纯”,这显然比洋快餐的“冰块比马桶水还脏”更值得我们警惕。一者,牛奶消费越来越具有基础意义,“强大一个民族”的诉求中,它已经成为全民膳食意义上的刚性必需品。因此,液态奶的品质命题,显然不只是喝了拉不拉肚子那么简单。二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05年9月下发的《关于加强液态乳生产经营管理的通知》,用奶粉冲兑而成的牛奶必须注明“还原乳”或者“复原乳”,2007年下发的《国务院关于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也有相关规定。如果专家爆料属实,有相当多的内地乳企难逃违规的嫌疑。三者,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来说,纯牛奶还是奶粉冲兑的复原奶,应该标识准确,以“冲兑”冒充“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

还是数字更有说服力:2005年到2008年,我国进口奶粉(大包,非小袋)一直在3万吨到9万吨之间徘徊,2009年猛增到24.5万吨,而2012年,我国进口奶粉60多万吨。今年上半年我国进口奶粉47万吨,估计全年会超过70万吨。短短几年间,我们进口奶粉的数量增长了近10倍。考量进口奶粉的去处,要么是做饼干等食品,要么是婴儿奶粉——剩下的,就是用来做液态奶了。排除法可知,10倍量的进口,并非食品与婴儿奶粉市场所能“消化”得了的,相当大量的奶粉,只能干着“冲兑成纯牛奶”的活儿。

如果非要说最近的反式脂肪酸事件是反垄断背景下外媒的“抹黑”,那么,国内专家对“六成牛奶靠冲兑”的分析,恐怕更像是爱之深、责之切的“揭黑”。当然,真相或者还须进一步厘清,专家揭穿的是不是“皇帝的新衣”,起码还有待权威部门及时回应。但我们还是要重温一个简单的逻辑:重塑国产乳业的市场公信,不能靠复读机般标榜自己“史上最好”,也不能气急败坏地把一切质疑与反思都归于“恶意”,还是应该心平气和地与民沟通,把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真相,传递到舆论与公众的手里。对于奶粉或者牛奶,其实我们的要求从来都很简单:一是合格、安全,二是少些天花乱坠的忽悠——因为我们爱国货、爱民族品牌,但更爱自家的孩子、自己的健康。

 
  来源:光明网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23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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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奶粉 添加剂 香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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