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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分实验室常擅自购买剧毒化学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3-07-12  浏览次数:367
核心提示:实验室擅购剧毒化学品时有发生  记者从今天上午召开的本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获悉,本市部分科研单位、医疗机构和学校
实验室擅购剧毒化学品时有发生

  记者从今天上午召开的本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获悉,本市部分科研单位、医疗机构和学校实验室管理存在漏洞,擅自购买剧毒化学品用于实验的现象时有发生。

  复旦大学枫林校区“4·1”投毒杀人案的发生,暴露出中山医院对实验室及研究人员缺乏有效监管,导致出现研究人员非法购买剧毒化学品并在实验室内使用、私藏的问题。本市公安治安部门在对上海300多家科研单位、医疗机构和大、中学校的实验室调研后发现,部分科研单位、医疗机构和学校实验室的管理存在漏洞,擅自购买剧毒化学品用于实验的现象时有发生。

  据市公安局治安总队介绍,实验室存在的隐患主要有:

  ■ 实验室管理人员法制意识淡薄。忽视国家有关安全管理条例,实验人员擅自购买并在实验室使用、储存剧毒化学品的现象长期存在。

  ■ 实验室实验人员未接受安全培训。

  ■ 废弃的实验用剧毒化学品存在安全隐患。

  剧毒化学品经营(买卖)环节存在的问题有:

  ■ 无证销售现象屡禁不绝。

  ■ 擅自购买行为时有发生。部分单位的实验人员怕办理相关手续会延误教学和实验进程,擅自在网上寻找卖家,利用各种非法途径获取剧毒化学品。

  ■ 进口渠道存在监管盲区。目前我国需进行进口申报、审核的危险化学品只有158种,许多剧毒化学品并未列入其中,货物在通关过程中,海关没有检查职能,致使从国外进口的剧毒化学品存在监管盲区。

  针对存在的问题,市治安总队建议由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协调,会同科委、卫计委和教委等相关职能部门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来源:新民晚报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21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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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实验室 化学品 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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