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茶叶农药残留检测又有新动向,记者获悉,苏州、信阳、广东等地发生多起茶叶农残超标事件。
据苏州食品安全办公室此前公布,有4个批次的茶叶因为三氯杀螨醇超过标准值,被判为不合格。信阳市发现有多个茶叶产区存在过度使用农药的现象,而广东省农业厅则在日前对全省部分农产品中农药残留情况的抽检中,发现有近7%的茶叶农残超标。
有数据显示,中国是世界最大的产茶国,产量达140万吨,占全球茶产量的33%。然而,“大而不强”是很多业内人士对我国茶业的共同看法,目前,中国还没有一家企业能像立顿红茶或者川宁一样,成为世界知名品牌,其中农残就是最大的阻碍之一。
中外检测标准不一制约出口
据了解,农药残留项目一直是欧盟对我国茶叶检验的重点内容,据宁波检验检疫局多年来对宁波出口茶叶原料农药残留监控数据分析,茶叶原料中农药检出主要集中在菊酯类农药和毒死蜱、硫丹等农药品种。
将欧盟和日本制定的茶叶农残标准与我国现行标准对比可以发现,欧盟、日本制定明确残留标准的农药品种比国内多很多,对可检测的农药几乎都设定了最大残留量,因而农药检测都有规可依。在1999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前,欧盟曾大幅度扩大茶叶农残检测的范围,检测品种由原先的7种增至目前的227种。日本的农残检测项目也高达200项。
而根据《食品中百草枯等54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6130-2010),当前我国对茶叶农残的检测项目仅7项,只有灭多威、硫丹等可以查询到最大农残限量数值。国标中,毒死蜱、吡虫啉、百草枯等常用农药均没有规定最大农残限量,这意味着执法部门无法对检测结果进行判定。
在农残限量数值方面,欧盟采取的是“零容忍”的原则,在可对比项目中,农残限量普遍比国内低很多,如灭多威在欧盟标准中要求不超过0 .1m g/kg,中国标准则是3m g/kg,高出30倍。更显著的差距体现在杀螟丹和除虫脲的限量标准上,这两项中国标准分别是欧盟标准的200倍和400倍。值得注意的是,欧盟对除草剂草甘膦的限量是一个例外,中国标准不得超过1m g/kg,而欧盟则定为2m g/kg。不过,由此并不能得出发达国家的茶叶农残要求比中国更严格的结论,日本标准就与中国标准相近并相对宽松。在日本标准中,硫丹、草甘膦的残留限量分别是中国标准的1.5倍和20倍。
“中国茶叶确实存在某些农残超标的现象,但欧盟的农残检测标准也有贸易壁垒意味。”信阳国际茶城运营公司总经理欧阳道坤告诉南都记者,欧盟在有些指标的设定上,似乎专门针对中国茶农的农药施用情况,所以不排除里面有贸易壁垒。
茶叶分散种植生产模式难以突破
“除了通过检测农药残留来遏制农药不规范使用外,在茶叶生产过程中禁用某些农药品种也可以起到一定的控制作用。”食品行业分析师王天赐认为,对于灭多威、硫丹等高毒农药,欧盟和中国均禁止在茶叶上施用,三氯杀螨醇虽是低毒,但因高残留的特性也被列入了黑名单。不过,禁止施用并不等同于禁止检出,现行国家标准只规定了以上禁用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只有经检测超过残留限量才可以判定为不合格茶叶。
由于国内外、国内不同产区间禁止在茶叶上使用的农药种类有差别,也使得茶农在茶叶用药选择上较为混乱。比如安溪县人民政府于2009年发布通告规定,禁止在该地区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甲基对硫磷(甲基1605)、六六六等高毒、高残留以及含有以上成分的农药,并禁止使用除草剂、植物生长激素、叶面肥。这些禁用规定就比国家和其他产区严厉很多。
“目前茶叶种植的过于分散化造成监管困难,是茶行业的共识。而跟其他农产品相比,茶叶实现集约化种植生产似乎更加困难。”欧阳道坤告诉南都记者,“目前茶叶的种植基本都是分散农户的模式,这种做法难以对质量进行控制,因为成本的关系,企业在生产环节上只能做到抽检,而无法每家每户都进行检查,要加强监管,茶叶种植生产模式和产业链亟需做出根本改变,从而实现集约化的种植和生产,然而,茶很多都是长在山里,分布得异常分散,要实现集约化生产难度要比其他农产品大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