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欧盟首次发布专门针对中国米制品转基因成分的2011/884/EU决议,自该决议实施后,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共通报了56批来自中国的含转基因成分的米制品。欧盟认为,为了防止未经授权的转基因食品和饲料进入欧盟市场,应继续实施针对中国米制品的紧急措施。因此欧盟又一次针对中国米制品的出台的紧急措施,新修订后的法规对中国米制品采取的措施更加严苛,中国将面临欧盟对米产品实施的史上最为严格的入境检查。
在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输欧盟米制品企业,应立即开展对欧盟发布的米制品法律法规的学习,主动和进口商及检验检疫部门加强沟通,积极研究应对措施。同时,出口企业要加强输欧米制品的质量安全建设,杜绝使用含转基因成分的原料,尽量避免商品由此被欧盟成员国拒绝入境等情况,以免带来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