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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延缓邻苯二甲酸盐禁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3-06-18  浏览次数:841
核心提示:2012年11月26日丹麦环境部发布了法令BEK nr 1113,禁止含有DEHP(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BBP(邻
2012年11月26日丹麦环境部发布了法令BEK nr 1113,禁止含有DEHP(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BBP(邻苯二甲酸丁苄酯)、DIBP(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含量超过0.1%的室内物品进口或销售,若该物品直接与皮肤或粘膜接触。该禁令拟于2013年12月1日生效。
由于该四种邻苯二甲酸盐在日常用品中大量使用,因此业界无法按照预期完成禁用,故丹麦环境部将此实施日期延至2015年实施。
由于该禁令适用于室内使用的与皮肤或粘膜直接接触的产品,因此,其范围比欧盟REACH法规范围大的多,值得业界的重视和关注。
详情可见:
 
  来源:WTO检验检疫信息网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18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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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丹麦 邻苯二甲酸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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