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6日丹麦环境部发布了法令BEK nr 1113,禁止含有DEHP(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BBP(邻苯二甲酸丁苄酯)、DIBP(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含量超过0.1%的室内物品进口或销售,若该物品直接与皮肤或粘膜接触。该禁令拟于2013年12月1日生效。
由于该四种邻苯二甲酸盐在日常用品中大量使用,因此业界无法按照预期完成禁用,故丹麦环境部将此实施日期延至2015年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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