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工信部于近日发布了化学品分类和标签相关法规87/2009号法令的修订法规——印尼23/2013号法令,以期使法规与第四版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保持一致。
87/2009号法令对化学品分类、标签和SDS进行了规定,而23/2013号法令则将监管范围扩展到了更广的化学品种类,包括工业化学品和生物杀灭剂。此外,修订后的法令也引入了对臭氧层破坏的危害分类和化学不稳定性气体的危害分类,同时将易燃气溶胶归入了气溶胶的分类。其他的更新包括:引入了边界值和浓度限值的概念、对GHS“积木块”方法进行了规定、筛选了联合国紫皮书中的某些元素,以及对商业保密信息和危害信息传递进行了规定等。
根据23/2013号法令,物质和混合物的企业(包括进口企业和生产企业)需要分别从2013年7月12日起和2016年12月31日起符合GHS的要求,即要在相应的截止期前对化学品重新分类并完成SDS和标签的更新。对于化学品再包装的企业,再包装的化学品同样需要提供更新的SDS、标签,以及净含量、商业名和地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