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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自今年起征收加工用进口水产品关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3-06-13  浏览次数:914
核心提示: 欧盟委员会决定对加工用进口水产品征收关税,取消现行的关税缓征(tariff suspension)政策。该规定实施后,某些特定进口鱼种将适
 欧盟委员会决定对加工用进口水产品征收关税,取消现行的关税缓征(tariff suspension)政策。该规定实施后,某些特定进口鱼种将适用弹性关税配额制度,包括阿拉斯加明太鳕、加工用冷冻鱼浆、南方红鲷、制作沾酱和涂酱用的太平洋鲑、帝王蟹、蓝鳕鱼(blue grenadier)及鱼卵。

  不过,欧洲水产品加工业者对弹性进口关税配额制度有所疑虑。欧盟水产品进出口暨加工协会(AIPCE-CEP)主席Guus Pastoor表示,业者仍不赞成取消关税缓征,但至少争取到维持产业经营的最低限度弹性。该制度将从2013年实施至2015年,但可进行修改。若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欧盟会员国要求修改该制度,欧盟官员将进行讨论。Guus Pastoor表示,未来是否会出现新提案尚无法得知,但过去几年并未发生。未来3年将证明关税配额制度是否可行。


 
  来源:中国国际渔业博览会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17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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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欧盟 水产品 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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