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标准法规 » 国际动态 » 正文

美内华达州通过禁用BPA法律法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3-06-09  浏览次数:719
核心提示:2013年5月末,美国内华达州通过禁用BPA法律法规BillNo.354。其中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任何人不得在内华达制造、销售或分销任
 2013年5月末,美国内华达州通过禁用BPA法律法规Bill No .354。其中规定:
自2014年1月1日起,任何人不得在内华达制造、销售或分销任何故意添入双酚A的瓶、杯,若该瓶或杯设计为盛装液体或者食品并直接供4岁以下儿童使用; 
自2014年6月1日起,任何人不得在内华达制造、销售或分销任何故意添入双酚A的盛装任何婴儿食品(Baby food)或婴儿配方奶粉的容器。 
婴儿食品(Baby food)意为含有软糊或容易咀嚼的制成的固体食物,该食品主要是供4岁以下儿童食用,并且已商用。
 
  来源:世科网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1675.html

声明:

1、本网转载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凡来源注明“世科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世科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个工作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关键词: 美国 BPA 法规
分享到:
5.31K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