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随着各国对于节能环保的日益重视和技术贸易壁垒的日益加强,发达国家和各新兴国家都不断出台了各项能效技术法规,除美国和欧盟不断更新能源之星法规和ERP指令的有关标准和条款外,菲律宾、阿联酋、沙特等...
【关键词】能效技术法规;节能环保;能效标准;
近年来,随着各国对于节能环保的日益重视和技术贸易壁垒的日益加强,发达国家和各新兴国家都不断出台了各项能效技术法规,除美国和欧盟不断更新能源之星法规和ERP指令的有关标准和条款外,菲律宾、阿联酋、沙特等新兴国家也相继出台了冰箱、洗衣机和电视机等产品的能效法规。据统计,2012年全年,共有菲律宾美国、欧盟、加拿大、菲律宾等13个国家发布和通报了44项能效技术法规或TBT通报,同比增长41.9%。2013年前4月亦发布13项,同比增长30%。能效技术法规持续密集出台的趋势日趋明显。
据分析,各国出台的能效技术法规主要可以分为三类:一是美国的能源之星法规。能源之星法规是一项主要针对消费性电子产品的能源节约计划,目前已有家用电器、制热/制冷设备、照明产品等30多类产品纳入了能源之星法规。从2010年开始,美国就不断加强能源之星相关法规的更新和制定工作。据统计,仅2013年就将有音视频产品、显示器、电视机、洗衣机等12种产品的出台或更新能效标准,如显示器的要求6.0版标准将从2013年6月1日起替代原有的5.1版标准,新版标准对于限值、测试方法等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最高睡眠模式用电量和最高开闭模式用电量的最高限值将从5.1版的2.0 W(瓦)和1.0 W(瓦)统一降低为0.5 W(瓦)。二是欧盟ERP指令。ERP指令的前身是EUP指令。按照ERP框架指令的规定,欧盟将会有计划地制定各类以电子电器产品为主的耗能产品生态设计要求、据了解,到目前为止欧盟已针对12类18种产品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措施,并出台了多个产品的实施草案,如2012年欧盟针对定向灯、LED灯、空调、真空吸尘器等5种产品的实施措施和草案,2013年又针对网络设备、咖啡机等通报了新的实施草案。三是其他国家的能效法规。目前除美国和欧盟以后,其他许多国家也纷纷利用能效标准制定相应的技术壁垒。如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等国家跟随美国实施能源之星法规,日本实施“领跑者计划”、此外卡塔尔、阿联酋、菲律宾等我国出口新兴市场也在出台了空调、冰箱、洗衣机等产品的能效法规。
总体来看,目前各国出台的能效技术法规的主要特点有:一是标准出台的速度不断加快。1992年,美国环保署推行了能源之星计划,是全球实施最早的能效法规,至2009年欧盟正式实施ERP指令后,各国的能效法规制定的速度不断加快。据统计,2011年世界各国出台能效法规31项,至2012年达到44项,而2013年前4月达到了13项,同比增长30%。二是产品涵盖范围较广。从目前的情况看,各国出台的能效法规主要针对信息技术设备、音视频产品、家用电器、商用和工业设备以及照明设备等,世界各国实施能效标准的产品已达到48种,其中与民众接触较多的有家用冰箱、家用空调、计算机、投影机和各类灯具等。三是发达国家的能效要求与国内标准相比要求更为严格。从目前的情况看,美国和欧盟的能效标准普遍高于我国的国家标准。如欧盟(EC)No245/2009指令中,针对双端荧光灯提出了初始光效、光通维持率和显色指数等要求,其各项要求与国标《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相比高出50%左右,我国出口企业应对存在较大困难。
对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出口企业:一是要转移重心,将重点从关注产品安全、外观等方面转移到能效指标上,进一步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充分利用政府部门的公共资源优势,提升主动应对技术贸易壁垒的意识,依据进口国的标准要求做好能效测评工作;二是积极研发突破能效壁垒的新节能技术,创新并应用减少能耗的方法和设备,在优化节能生产流程上另辟蹊径提升产品的竞争力。特别是大企业、行业领头羊要在信息收集、技术研发等方面发挥更积极的作用,为全行业起到示范效应。三是与有关部门保持密切的沟通和联系,通过国外官方网站或者国内相关机构的网站关注有关能效标准的发布和更新情况,避免产品能效要求不符合要求而遭到退货等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