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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发布针对奶瓶双酚A的严格要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3-05-23  浏览次数:883
核心提示:2013年4月9号,台湾卫生署通过一份有关食品器具、容器、包装卫生标准中双酚A(BPA)限制要求的修正案。该修正案禁止使用含有BPA的材

2013年4月9号,台湾卫生署通过一份有关食品器具、容器、包装卫生标准中双酚A(BPA)限制要求的修正案。该修正案禁止使用含有BPA的材料生产婴幼儿奶瓶。该标准将于2013年9月1日生效,对于已经上市销售的奶瓶,从2014年3月1日起也须符合新的要求。

该标准的修正内容主要针对BPA迁移量的限量规定,其中婴幼儿奶瓶不得使用含有BPA的材料;除婴幼儿奶瓶外的其它聚碳酸酯(PC)食品容器的BPA迁移量必须<0.6 mg/kg;同时删除了聚苯砜和聚醚砜(PES)婴幼儿奶瓶的BPA迁移量的限量规定。从要求来看,台湾的标准限量已接轨欧盟

食品用塑料制品是宁波的重要出口商品。据检验检疫部门统计,2013年1-4月,宁波地区出口包括奶瓶等在内的食品用塑料制品已达9070余批,金额逾1.4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43.2%和27.2%。为了保障业务健康有序发展,出口企业应高度重视相关国家的技术法规升级状况。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出口企业:面对不断提高的儿童用品安全要求,企业一定要提高出口风险意识,严把产品质量与安全关,采购健康环保的原辅材料,从源头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同时,提前掌握相关国家和地区的技术法规和要求,依照标准指导产品的设计和生产,严格按照要求委托得到国外官方认可的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测试并出具有效的合格报告,为出口产品保驾护航。

 
  来源:WTO检验检疫信息网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13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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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台湾 奶瓶 双酚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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