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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利修订食品中砷和汞的最大限量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6-01-18  浏览次数:1291
核心提示: 2016年1月7日,智利卫生部发布G/TBT/N/CHL/332号通报,拟修订《食品卫生条例》中重金属最大限量标准,标准包括砷、镉、铜、锡、
     2016年1月7日,智利卫生部发布G/TBT/N/CHL/332号通报,拟修订《食品卫生条例》中重金属最大限量标准,标准包括砷、镉、铜、锡、铁、汞、铅、硒和锌9种重金属,此次修订涉及砷和汞,具体如下:

重金属

食品类别

限量标准(mg/kg)

食用油脂

0.1

脂肪及其混合物

0.1

食用盐

0.5

矿泉水和桶装饮用水

0.01(g/L)

0.2(无机砷)

非肉食性鱼类,包括新鲜的鱼类和鱼类加工产品

0.5(甲基汞)

肉食性鱼类,包括新鲜的鱼类和鱼类加工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鲨鱼(灰六鳃鲨、田氏鲨、尖吻鲭鲨、鼠鲨等); 剑鱼/青花鱼/ IVI heheu(剑旗鱼);金枪鱼(黄鳍金枪鱼、长鳍金枪鱼、Gatrochisma melampus、鲣鱼、大眼金枪鱼等); 齿鱼(Dissostichus eleginoides)

1.0(甲基汞)

食用盐

0.1

矿泉水和桶装饮用水

0.001(g/L)

食品补充剂、补充食品、强化食品和申报任何营养或健康的食品

0.1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125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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