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标准法规 » 国际动态 » 正文

技术性贸易壁垒蔓延 我国出口企业突围路径收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5-10-29  浏览次数:1454
核心提示: 10月19日,中国公布的最新经济运行数据显示:前三季度中国进出口总额同比下降7.9%,9月同比下降8.8%。一系列迹象表明,外贸稳增

    10月19日,中国公布的最新经济运行数据显示:前三季度中国进出口总额同比下降7.9%,9月同比下降8.8%。一系列迹象表明,外贸稳增长形势不容乐观。

   除TPP(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及协商中的TTIP(跨大西洋(7.38, 0.06, 0.82%)贸易与投资伙伴协议)等新型贸易体系框架将会带来的冲击外,在WTO[微博]组织框架内部,以技术性贸易壁垒为主的贸易保护主义,亦正呈现出 加速蔓延趋势,并对中国得出口企业产生了冲击。

  从影响幅度看,以外贸大市深圳9月发布的针对多家企业的调查结果为例:约34.6%的出 口企业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影响;就规模总数而言,2014年WTO成员共提交2239件TBT通报,除美国通报同比增长74%外,中东地区及“一带 一路”沿线等新兴国家,成为数量增加最多的地区。

  广义来看,技术性贸易措施主要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TBT)》及《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Agreement on the Application of SanITary and Phytosanitary Measures,SPS)》所管辖的各种形式的非关税壁垒措施。这些措施通常以维护国家安全、人类健康和安全、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环境、质量等为理 由,通过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卫生与植物卫生的方式加以实施,构成技术性贸易壁垒。

  对产品出口国而言,适当的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助于提高其技术水平及产品优势。但因其不违背WTO组织非歧视性、公平贸易及透明度原则,具有较多操作空间,作为贸易壁垒更具隐蔽性,出口企业应对的难度亦将成倍增加。

  “技术性贸易措施已成为继汇率之后影响我国产品出口的第二大因素,我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综合应对亟待加强。”中国检验检疫学会会长魏传忠如此预警。

  所谓综合应对,除在WTO框架内通过规则化解争端外,学界指出,企业的解决思路主要有三:一、提高自身产品科技水平以超越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限制;二、主动调整出口产品结构;三、实现出口市场多元化。除欧盟及美日等国贸易外,重视开拓亚非拉等发展中国家市场。

   近期趋势表明,在全球经济复苏缓慢背景下,中国大多数出口企业曾主要寄希望的出口市场多元化,因与“一带一路”等发展中国家的新兴产业形成日益激烈的竞 争关系,正在逐渐收窄。对中国外贸行业来说,借助技术及产品升级实现路径突围,不断提高自身技术的领先性,其倒逼之势已经形成。

  “新灾区”

  技术性贸易壁垒(下称TBT)正成为中国企业出口遇到的主要障碍。

   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公布的调查数据显示:因有36.1%的出口企业受到这一障碍不同程度的影响,2014年中国出口贸易直接损失755.2亿美元,同比增 加93.2亿美元,占同期出口额的3.2%。一旦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出口企业的损失主要表现为“丧失订单”,其次是“降级处理”,其他损失形式还包括退 回货物、口岸处理等。

  以行业划分,受影响较大的产品是机电仪器、化矿金属、纺织鞋帽、玩具家具、橡塑皮革等。

  除反倾 销及退证查询外,国外主要的TBT手段有两种:一是设立严格、繁复的技术标准;二是出台进口限制规定。例如印尼国会在2014年通过的《新贸易法》就允许 政府通过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限制进出口。以此为由,印尼先是限制大量进口合金钢,而从明年开始,所有进口至印尼的手机亦须配有其国产零部件。

  按地域划分,广东、浙江、山东、天津、江苏等中国外贸出口大省“纷纷中招”。其中出口总量约占全国三分之一的广东,因2014年四成企业受影响,直接损失总额达237.3亿美元,成为损失最严重的省份。

  针对这一波贸易保护主义新趋势,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国际经济研究所研究员郭楚认为有几个新特点:

   一是此次贸易保护主义潮流中,各种非关税贸易壁垒层出不穷,尤其以技术、专利和绿色环保壁垒为主;二是技术性贸易壁垒明显增加。各主要经济体都将信息技 术、生物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新兴产业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企图依靠资本和关键技术,占领未来产业发展制高点;三是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影响范围越来越 广,一些新兴国家从保护本国产业出发也开始设置技术贸易壁垒。

  记者获得一份由广东省质监局及商务厅共同出品的《广东省技术性贸易措施年度报告(2015年)》白皮书(下称白皮书),提供了一系列相关佐证:

  2014年,WTO成员共提交2239件TBT通报,其中美国发布180件通报,同比增长74%。白皮书称,“美国发布的技术法规通报不仅仅会对中国出口至美国的产品造成直接影响,还会引起其他国家出台类似的强制性要求,形成多米诺骨牌效应。”

  细究TBT通报总数可见:有超过一半的通报是由中东、南美、中美和加勒比海地区的成员提交。“新兴国家和地区的动态值得关注,如中东是近年来总体通报数量增加最多的地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TBT通报近年来也大幅提升。”白皮书还称。

   “随着中国自身劳动力、资源成本的上升,越来越多的产业开始转移到其他发展中国家,比如东盟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它们过去的工业品主要是依靠进 口,现在则变为加工出口国。为保护本国产业和市场,势必会制定一些比较高的技术标准、法规,反过来限制中国产品进口。”广东省WTO/TBT通报咨询研究 中心主任陈权近日对记者解释。

  2012年,广东遭受TBT造成的直接损失约220.7亿美元,在全国占比 32.22%;2013年,广东通过采取措施,为企业减少损失近150亿美元,因TBT造成的直接损失占比下降为全国的11.1%;至2014年时,占比 又恢复为与2012年相近的31.4%。之所以出现反弹,陈权认为正是受此影响。

  “过去是发达国家和地区主要采用的TBT手段,现在变成了以发展中国家为主,这是一个很敏感的趋势。今后我们应对TBT的关注重点要进行调整,从单纯研究发达国家,转到兼及发展中国家。”陈权说。

  而中国出口企业仍大多处在全球产业链中低端及企业规模仍较小的现实,亦在一定程度上会加剧其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竞争。

   白皮书数据显示:广东大型机电仪器类企业在2014年遭受的直接损失额约为5.31亿美元,只占广东七大行业类别大型出口企业直接损失金额的 9.86%。而小型机电仪器类企业在2014年遭受直接损失金额122.47亿美元,占了2014年全省机电仪器类直接损失总额的95.84%,损失更为 惨重。

  业内普遍认为,这一方面源自企业自身转型升级、自主研发的能力还不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少,产品质量管理水平有待提 高,容易受到国外的技术壁垒的限制;另一方面,企业对目标市场国的技术标准变化不敏感,企业联合应对国外技术壁垒的能力较弱,以被动应对为主,主动利用 WTO规则开展对国外技术壁垒调查做得不够。

  “技术性贸易壁垒实际上已成为贸易的主要障碍,但目前广东的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还不能适应这一趋势。”广东商务厅公平贸易局的一位官员在发布上述白皮书时表示。

  应对有别

  为应对变幻不停的新旧形势,中国做了哪些准备?

   在此之前,科技部曾提出中国应分三个阶段建立TBT预警系统。其在《技术性贸易措施战略与预警工程方案》中勾勒的方案为:中国分三阶段建立部门协调、行 业主导、企业参与、科技支撑的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系统。一年到两年内,在重点行业建立预警系统,实现快速应对;三年至五年内,提高重点行业标准水平,由被 动应对转为主动应对;五年到八年内,整体打造适应市场经济与国际化的中国标准,形成从整体上战略应对的机制。

  该方案亦划分了中国应对TBT的三大问题:农产品(15.04, 0.35, 2.38%)(食品、水产品、畜禽产品)重点解决药残问题、化工产品重点解决禁用产品替代问题、高技术产品重点解决知识产权问题。

  中国目前建立的应对架构包括三部分:自2003年起由国家质检总局牵头成立的技术性贸易措施部际联系会议机制;全国性的WTO/TBT-SPS通报咨询中心;各级地方政府建立的相关应对机制。三者各司其职,亦有所配合。

   随着“一带一路”战略推进,中国与沿线国家的贸易量日益增加,多个相关部委亦开始布局实施针对性新政策:为应对TBT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国际合作司林海 近日透露,目前已有多个研究机构就“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认证要求、技术标准要求展开了研究,预计年底可出成果。此外,该局亦将对欧盟、美国等国进行国别技 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并加速各级信息系统的建立。

  “直接受TBT冲击的广东、浙江等大省亦是动作频出。以广东省WTO/TBT中心为例, 作为该省唯一从事TBT应对的研究机构,其近年来不但专门就TBT成立了研究体系,还在建立预警信息平台方面展开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同时,他们也不断开展 专业知识普及,为各类出口企业提供知识指导和研究型服务。”

  TBT具有非歧视原则,本国企业与国外企业一视同仁,故应对不同的国家进行 区分:首先,发达国家企业往往具有技术含量高、生产设备先进的优势,其会通过提高技术要求来提高国外产品成本,减少对本国企业的冲击;部分发展中国家因为 没有也不会培育相关产业,往往仿照发达国家标准。这种技术性贸易措施,须从技术革新角度进行应对。

  “技术壁垒是公平的。当话语权不强势的时候,只能选择适应,企业要练‘内功’,不断提高自身的品质与服务质量。这比冒失地走出去会更好。”深圳一位多年从事标准技术研究的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

  TBT还存在的麻烦是:一些国家会利用在技术和产业发展上的优势,以保护公共利益为借口,制定比国际标准更为苛刻的技术标准、法规及认证制度等,来限制和抵消发展中国家在土地、资源和劳动力等方面所拥有的某些优势,限制其产品的进口,达到保护其本国产业发展的目的。

  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任清对记者表示,对于这种情况,有以下几个判断方法:

   首先是看国际上是否存在相关标准,如存在,很难说进口国的标准是不对的;其次,如果缺乏国际标准,或者进口的标准要比之更加严苛,则要看其要实现什么目 的。比如儿童的健康等,有没有科学依据支持,如果没有,可能违反WTO规则;第三,要看为了实现这些目的是否有替代性措施,假如存在若干个合理的替代性措 施,也可以说其对贸易限制超过了必要限度,可能违反规则。

  “除此之外,对于越南、马来西亚等新兴制造业国家来说,如果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玩具等低技术性产品的标准,就要进行辨别。如果这些国家自己做不到而对进口产品提出要求的话,也会违反WTO的相关规定。”任清说。

   针对这些因政治、平衡逆差及保护主义等目的设立的TBT,WTO组织内亦专门设立了技术性贸易壁垒委员会。根据《TBT协定》等相关指南的规定,WTO 成员在制定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时,凡是其中的规定没有国际标准、或与国际标准有实质性差异并且对国际贸易造成重大影响的,均应在发布之前向 WTO通报,并提供不少于60天的评议期,征求其他成员对措施草案的评议意见,并对这些评议意见进行考虑。

  为了在WTO框架内应对已然出现的TBT问题,任清认为可分为几个层次:

   首先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别人怎么要求怎么满足;其次,把一些有代表性的问题提交给相关部门,由其在WTO框架内进行交涉,引起各方关注;第三,必要 时利用WTO多边机制,尤其是争端解决机制捍卫利益。包括利用WTO/TBT委员会和SPS委员会的例会、WTO贸易政策审议机制和WTO争端解决机制; 第四,如果上述交涉及质疑均不起作用,而中方又认为对方的TBT存在问题,对贸易的限制超出了必要限制,亦可到WTO提出诉讼,作为最后的解决方案。

  “从规则角度来说,可能就是这些路径了。它们是否能够起到非常好的效果,要看每个案例的具体情况及跟进情况。”任清说,“除此之外也没有太好的办法。”

  审慎突围

  除后端被动应对外,出口相关行业如何走到前端,尽快实现从采用国际标准向以中国为主制定国际标准转变,正在成为国内相关各界的关注焦点。

  “积极推动企业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和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是帮助企业拓展国际业务获取国际市场入场券最有效的手段。”前述白皮书建议。而广东在此之前亦采取了多重手段对此进行助推。

  一项标准被纳入国际标准,能决定一个行业的兴衰,故标准的制定过程往往博弈激烈。而中国如何从国家层面在TPP及TTIP框架中掌握生物技术、网络通信、清洁能源、金融服务、电子商务、会计准则等多重全球技术标准、服务准则的制定权,并进行突围,是考虑的关键。

  中国的工程技术如信息技术、通信和高速铁路等发展迅猛,在这些领域制定的数字电视标准、新一代移动通信标准以及特高压电力传输标准已经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其中部分标准已经上升为国际标准,并实现了产业化。

  与此同时,中国其他传统工业,例如航运和海运、冶金、有色金属、工程机械、茶和火药等在标准方面亦具有优势。而中国的部分中小企业亦开始打破国际巨头的标准垄断。

  尽管如此,中国目前依然存在缺少兼具行业“破冰”和具有惠民意义的专利标准,严重缺乏国际标准化人才,企业标准化意识不强烈等问题。

   “根本原因是现行标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体制是20世纪80年代确立的,政府与市场的角色错位,市场主体活力未能充分发挥,既阻碍了标准化工作的有效开 展,又影响了标准化作用的发挥,必须切实转变政府标准化管理职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2015年3月,由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下 称《方案》)称。

  《方案》同时明确了建立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合理统筹改革优先领域、关键环节和实施步骤,通过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增量带动现行标准的存量改革。

   为提高中国的国际化标准水平,《方案》提出的建议是鼓励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争取承担更多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和领导 职务,增强话语权。加大国际标准跟踪、评估和转化力度,加强中国标准外文版翻译出版工作,推动与主要贸易国之间的标准互认,推进优势、特色领域标准国际 化,创建中国标准品牌。结合海外工程承包、重大装备设备出口和对外援建,推广中国标准,以中国标准“走出去”带动我国产品、技术、装备、服务“走出去”。

  但企业的生存法则就是差异化、创新,这意味着将会颠覆标准。除此之外,国外的相关政府性法规变化亦是层出不穷,中国的企业如果闭门造车式的制定标准,虽然比没有标准好,但往往无法得到海外客户的认同。

  “虽然各方从意识层面上在有意识地避免这种现象,但具体到各个行业中的各个企业当中,情况往往无法预测。”陈权说。

  不当地推进技术标准还可能带来另外一个问题,则是让相关产业陷入“加拉帕戈斯孤岛效应”困境(该岛位于南美大陆以西1000公里的太平洋面上,因与陆地相隔遥远,通过自身进化的种族形成了自身的生态系统)。

  这一术语过去被用来描述日本的制造业和IT产业曾面临的窘境,因在初期就发展起了独具本国特色的技术、服务和产品,日本制造业的发展最终陷入了孤立境地。

  国际信息技术与创新基金会(ITIF)近期发布的一则公告提醒称,中国在众多高科技特别是ICT(电子信息)领域制定本国技术标准,此举将使中国在ICT领域技术和市场脱离全球技术标准规范,难以打开国际市场。

  “这就要求中国积极融入国际市场,而不是与之背道而驰。从长远来看,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实施‘走出去’战略。决策者应重新审视技术标准的制定,尤其是要冷静对待近来盛行的‘抵制国外技术’的态度。”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的一位研究人员近日在《学习时报》上撰文指出。 
 
  来源:《财经》杂志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12365.html

声明:

1、本网转载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凡来源注明“世科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世科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个工作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享到:
5.31K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