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重点工程项目》,2012年-2015年为VOCs排放摸底调查阶段,环境监测行业将是VOCs是治理行业启动首先受益的环节。据估算,城市VOCs监测的市场空间为22.68亿元,相关产业园区的VOCs监测市场将达到49.71亿元,VOCs污染源监测需求市场空间将达468亿元,由此综合估算,受益于法律法规重视度增加、排污费的征收以及政府部门补贴的激励作用,VOCs监测设备行业有望迎来大的爆发,最高激活539亿市场空间。
一、什么是VOCs?
危害大,VOCs:不容小觑:VOCs成分复杂,目前已经监测出的VOCs有300多种,主要来自建筑装饰、有机化工、石油石化、包装印刷、表面涂装等行业。VOCs四大大气污染物之一,属于形成PM2.5和光化学烟雾的重要因素,能够损害人体神经系统、血液成分和心血管系统,对人体健康和社会环境影响极大。
1、主要构成:多种有机物混合体,成分复杂
VOCs(VolatileOrganicCompounds)学名挥发性有机物,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沸点在50—250℃的化合物,室温下饱和蒸气压超过133.32Pa,在常温下以蒸气形式存在于空气中的一类有机物为挥发性有机物(VOCs)。
图表1:不同类型有机物化合物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东吴证券研究所整理
VOCs成分复杂,目前已经监测出的VOCs有300多种,按其化学结构的不同,可以进一步分为以下八类。
图表2:不同类型VOCs
VOCs具有相对强的活性,是一种性格比较活泼的气体,导致它们在大气中既可以以一次挥发物的气态存在,又可以在紫外线照射下,在PM10颗粒物中变化而再次生成为固态、液态或二者并存的二次颗粒物存在;且参与反应的这些化合物寿命还相对较长,可以随着风吹雨淋等天气变化,或者飘移扩散,或者进入水和土壤,污染环境。
2、主要来源:工业源为VOCs
空气中VOCs的排放源主要有自然源和人为源两类。自然源主要来自植被排放、森林火灾、野生动物排放和湿地厌氧过程等,对人类健康的影响一般在可控范围之内。
人为源包括移动源和固定源。移动源包括汽车、轮船、飞机等消耗化石燃料的各种交通工具;固定源分为生活源和工业源,生活源主要指来自建筑装饰、油烟排放、垃圾焚烧、秸秆焚烧、服装干洗等;工业源设计行业众多,包括有机化工、石油石化、包装印刷、表面涂装等。
图表3:VOCs的来源
来自工业源的VOCs排放强度大、浓度高、污染物种类多,属于造成污染的大户。工业源的VOCs产生主要来自含VOCs产品的使用、以VOCs为原料的工艺过程、VOCs的生产、有机物的储存和运输等四大环节。
图表4:工业源VOCs来源构成
3、主要危害:损害人体健康,雾霾重要成因
VOCs具有较强的光化学反应活性,能在环境中进行二次转化,其光化学反应会引发城市光化学烟雾,造成二次污染;VOCs作为细颗粒物(PM2.5)的前体物之一,是造成雾霾的重要原因;特别是在夏季,VOCs对城市和区域臭氧的生成也至关重要。
VOCs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三点:
1)VOCs的成分复杂,所具有的特殊气味能导致人体出现不适,具有毒性和刺激性。对人体的影响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气味和感官,包括感官刺激,感觉干燥;二是粘膜刺激和其它系统毒性导致的病态,刺激眼粘膜、鼻粘膜、呼吸道和皮肤等,很容易通过血液大脑的障碍,从而导致中枢神经系统受到抑制,使人产生头痛、乏力、昏昏欲睡和不舒服的感觉;三是对内脏造成伤害,已知许多VOCs具有神经毒性、肾脏和肝脏毒性,甚至具有致癌作用,能损害血液成分和心血管系统,引起胃肠道紊乱,诱发免疫系统、内分泌系统及造血系统疾病及代谢缺陷。
图表5:VOCs对人体健康危害
2)VOCs可以和空气中的氮氧化物结合,在太阳光的照射下会生成两种(类)污染物,一种叫做二次有机颗粒物,或二次有机气溶胶(SOA),是大气中PM2.5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另一种污染物则光化学产生的臭氧,臭氧就是光化学烟雾的主要标志之一。
因此,VOCs一方面会导致PM2.5的产生,形成现在中国城市很普遍的雾霾;另一方面,VOCs也会导致近地面臭氧浓度增高,使得光化学烟雾污染更加严重。
3)工业污染源,如石化企业和包装印刷企业,VOCs排放量大,由于粘度低且密度相对较高,在冷却之后非常容易渗透到厂区附近的地下深层,对土壤以及地下水造成污染形成污染场地,污染深度往往可达数米。
VOCs一旦浸入粘性土壤粒子中便会很难去除,在土壤持续的滞留积蓄会引发土壤理化性质发生改变,造成土壤中污染物含量过高或超标,对动物、植物、微生物等产生刺激和毒害,诱导生物物种及其数量产生变化,从而破坏了土壤环境原有的生态功能与系统平衡,更严重的会通过食物链传导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