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标准法规 » 国际动态 » 正文

欧盟REACH法规常用消费品含铅量限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5-09-04  浏览次数:1172
核心提示: 欧盟《官方公报》刊登欧洲委员会第2015/628号规例,在《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REACH法规)内增添新限制措施,涉
      欧盟《官方公报》刊登欧洲委员会第2015/628号规例,在《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REACH法规)内增添新限制措施,涉及多种常用消费品的铅及铅化合物含量限制。

销售服装及时装配饰等消费品到欧盟的港商必须遵守新规则。受限制措施规管的物品包括供消费者使用以及可能被儿童放入口中的物品。根据新限制措施,儿童可以放入口中的物品或物品部件,若铅含量超出最低标准(0.05%),则不得投放到欧盟市场。新规例不适用于2016年6月1日前首次投放到市场的物品。

同时,新规例不适用于以下产品。预期迁移水平较低的物品,如水晶玻璃;体积较小的书写工具笔尖等;可能被儿童放进口中的钥匙、锁、挂锁及乐器;可携式锌-碳电池及钮型电池。

新限制及豁免措施将修订REACH规例附件17第63项。为使商号适应新的限制措施及处理仍未投放到市场的存货,欧盟特设宽限期。新规例订明,限制措施不适用于2016年6月1日前首次投放到市场的商品。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12211.html

声明:

1、本网转载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凡来源注明“世科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世科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个工作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享到:
5.31K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