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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REACH法规常用消费品含铅量限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5-09-04  浏览次数:1167
核心提示: 欧盟《官方公报》刊登欧洲委员会第2015/628号规例,在《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REACH法规)内增添新限制措施,涉
      欧盟《官方公报》刊登欧洲委员会第2015/628号规例,在《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REACH法规)内增添新限制措施,涉及多种常用消费品的铅及铅化合物含量限制。

销售服装及时装配饰等消费品到欧盟的港商必须遵守新规则。受限制措施规管的物品包括供消费者使用以及可能被儿童放入口中的物品。根据新限制措施,儿童可以放入口中的物品或物品部件,若铅含量超出最低标准(0.05%),则不得投放到欧盟市场。新规例不适用于2016年6月1日前首次投放到市场的物品。

同时,新规例不适用于以下产品。预期迁移水平较低的物品,如水晶玻璃;体积较小的书写工具笔尖等;可能被儿童放进口中的钥匙、锁、挂锁及乐器;可携式锌-碳电池及钮型电池。

新限制及豁免措施将修订REACH规例附件17第63项。为使商号适应新的限制措施及处理仍未投放到市场的存货,欧盟特设宽限期。新规例订明,限制措施不适用于2016年6月1日前首次投放到市场的商品。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122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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