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产品强制性认证依据标准GB16915.1-2014《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第1部分:通用要求》(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已于2014年9月3日发布,并将于2015年8月3日实施,新版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将替代标准GB16915.1-2003(以下简称“旧版标准”)。现将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产品认证执行新版标准的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8月2日,认证委托人可自愿选择按照新版标准或者旧版标准申请认证;自2015年8月3日起,应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
二、对于已经获得旧版标准强制性认证证书的产品,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后、下一次跟踪检查之前,向CVC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并接受实验室针对新旧版标准差异试验项目(见附件)实施的检测,完成按新版标准的产品确认工作,换发新版标准认证证书。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16年8月3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CVC将予以暂停;2016年11月3日前仍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将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三、对于2015年8月3日前已经出厂、投放市场并且已经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无需进行证书转换。
四、本公告中对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产品实施强制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的要求,并不免除相关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相关规定的责任。
五、对带开关的插座组合产品,证书中带有开关标准的(即插座证书中有GB2099.1、GB1002、GB16915.1三个标准的),证书转换工作按上述一至四条的要求进行
六、各相关指定实验室应尽快向国家认监委认证监管部和我公司上报所具备新版标准检测能力的情况,并应及时将通过新版标准实验室资质认定和认可的情况上报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