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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致敏源标识对象食品范围扩大 追加核桃、鸡肉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5-04-09  浏览次数:1415
核心提示: --KFDA食品标识基准改正告示 4月8日韩国KFDA发布告示称,扩大了致敏源标识对象食品范围并修改了致敏源标识方法。按照以往规定,
   --KFDA食品标识基准改正告示
    4月8日韩国KFDA发布告示称,扩大了致敏源标识对象食品范围并修改了致敏源标识方法。
    按照以往规定,卵类、牛奶、荞麦、花生、大豆、小麦、鲭鱼、蟹、虾、猪肉、桃子、西红柿、亚硫酸盐这13种食品要求标识致敏源,本次修改增加了核桃、鸡肉、牛肉、鱿鱼、牡蛎、鲍鱼、海虹等贝类。上述食品作为食品原料使用时,不管使用量多少都要求标记原材料名。

    同时改正了致敏源标识方法,要求单独设定致敏源标识栏,该栏色泽应采用跟产品包装底色明显区分的颜色,标记致敏源对象食品原材料名。
    关于这次改正规定的实施日,这次告示发布后首次制造、进口的食品立即适用该规定,发布前已制造、进口的产品2017年开始适用。
    原文链接:http://www.foodnews.co.kr/news/articleView.html?idxno=54534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116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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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食品 鸡肉 核桃 F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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