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该指南,儿童激光玩具产品范围为:为14岁以下儿童设计用于玩耍或娱乐的可发射激光的玩具。美国设备与辐射健康中心(CDRH)认为,尽管FDA第1类标准比IEC第1类产品要求更高,但是,儿童激光玩具只需要符合IEC 60825-1:2007中的第1类标准,就可以保证此类产品的安全性,并可以取得第1类产品的标签。如果儿童激光玩具的可发射激光部件不可拆卸,则需要将整个玩具作为可发射激光产品进行认证;否则只需要单独对可发射激光部件进行认证。
近日,美国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发布一项指南草案,定义了通过受激辐射而产生激光的儿童激光玩具产品,并要求这些产品必须符合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定义的第Ⅰ级辐射限值。2014年12月19日,FDA发布了该指南的最终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