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原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需求,以科学目标为导向,鼓励和培育具有原创性思想的探索性科研仪器研制,着力支持原创性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为科学研究提供更新颖的手段和工具,以全面提升我国的原始创新能力。
2014年度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共受理申请630项,资助64项,资助经费45 000万元,平均资助强度为703万元/项。
2015年度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资助计划为5.5亿元,项目申请经费不得超过1 00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5年。
一、资助范围
(1)对于促进科学发展、开拓研究领域具有重要作用的原创性科研仪器设备的研制;
(2)通过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或集成创新,用于发现新现象、揭示新规律、验证新原理、获取新数据的科研仪器设备的研制;
(3)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新颖科学仪器和部件的研制。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条例》第十条第二款所列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申请。
三、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本《指南》,按照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资助类别选择“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亚类说明选择“自由申请”。如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项目相关的科学基金其他项目或国家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报告正文的“研究基础”部分列出并详述其中的区别与联系。
(2)请申请人根据仪器研制的实际需要,客观、实事求是地申请研究经费,如评审专家认定申请经费超过实际需求的30%,将不予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