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资讯 » 热点综合 » 家居建筑 » 正文

检测方法多而杂致家居产品甲醛超标难以防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4-12-23  浏览次数:837
核心提示: 近日,木家具全国质量监督联动抽查结果显示,甲醛释放量不符合标准依然是主要问题之一。对于消费者而言,甲醛释放量依然是装修
       近日,木家具全国质量监督联动抽查结果显示,甲醛释放量不符合标准依然是主要问题之一。对于消费者而言,甲醛释放量依然是装修、购买家居产品最关注的指标之一,但检测市场的乱象和检测不易成为困扰许多消费者了解产品甲醛释放量的问题。
  多次检出甲醛超标
  许多消费者在装修和购买家居产品时首先会问“甲醛释放达标吗?”在网上搜索“甲醛”,相关结果超过1亿个。
  一方面是消费者的关注,一方面是企业的“信誓旦旦”。许多企业都表示,甲醛问题是一个基本要求,我们的产品甲醛释放量远远低于国家标准,是按照欧洲、日本标准来要求的。然而,一些知名品牌的名字却时常出现在甲醛抽检超标的“黑榜”上。
  查阅今年以来的木家具、地板、床垫、沙发等家居产品的抽检公告发现,仅今年下半年就有北京上海、广东、贵州、吉林等多地超过10次的通告。11月19日,北京市生产领域木家具产品全国质量监督联动抽查结果显示,共抽查120批次木家具产品,进行了木工要求、甲醛释放量等项目的检验,发现27批次产品不合格;7月29日,北京市质监局发布的关于生产领域家具等日用消费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状况的公告(2014年第3期)中,甲醛释放量超标赫然在列;10月24日,上海市质监局发布对该市生产和销售的木家具产品质量的专项监督抽查和联动抽查,抽查97批次产品,不合格14批次;联动抽查60批次产品,不合格10批次,其中就包括甲醛释放量超标。
  甲醛超标“难防范”
  在北京几家家居卖场,当问到“甲醛”问题时,销售人员的说法往往是“我们用的是国产最好的板材”、“我们用的是进口板材”,或者是“我们的产品达到了E0级”、“我们使用的是日本F4星级标准”等等。
  以木家具为例,中国家具协会理事长朱长岭介绍,目前木家具的甲醛释放量检测依据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和GB/T3324-2008《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等国家标准及相关产品标准要求。地板检测则主要依据GB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GB/T 18102-2007《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GB/T18103-2000《实木复合地板》等国家标准来检测。
  业内人士提醒说,目前市场上打着各种检测旗号的大多数为室内空气检测,并不是产品本身的甲醛释放量检测,那些用一个仪器来检测产品甲醛的基本都不靠谱。由于家居产品要放在空间内,甚至会出现产品本身均符合标准,但加在一个空间内就整体超标的情况。据悉,以木家具检测为例,拥有北京市质监局审查认可编号的监督检验站可以出具相应检测报告,仅有北京市木材家具质量监督检验站等4家。
  检测方法多但是不方便
  按照国标规定,目前木家具检测需取样检测。家具、地板、人造板的甲醛释放量测试方法为穿孔法、干燥器法、环境测试舱法。穿孔法测试得到的是被测试件的甲醛含量,而不是甲醛释放量。干燥器法和环境测试舱法所测得到的数据是游离甲醛释放量。
  由于测试方法不同,对人造板进行环境性能指标分级的方法也不同。一种以人造板含有游离甲醛的含量进行分类;一种以人造板散发甲醛的量进行分类。但人造板游离甲醛释放过程受多种因素影响,因此对不同种类的板材测定游离甲醛释放量或含量的方法,也有所不同。
此外,专家指出,由于小样的释放量并不等于大覆面人造板的甲醛释放量,零部件的甲醛释放量总和并不等于整个家具的甲醛释放量,因此测试结果与实际家具的甲醛释放量相差较大。此外,模拟性较差也是问题。现有的检测方法不能真实地模拟家具实际使用时的条件,因此测试值代表性较差,不能动态地反映家具甲醛释放量随影响它的主要因子变化而变化的规律。 
 
  来源:中国质量报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10565.html

声明:

1、本网转载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凡来源注明“世科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世科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个工作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享到:
5.31K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