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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标准化改革事业的发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4-12-22  浏览次数:798
核心提示:  关于标准化改革  写在十一年前  原文题目:《以与时俱进的精神  推进标准化事业的发展》  (注:此文写于十一年前,发
  关于标准化改革
  ——写在十一年前
  原文题目:《以与时俱进的精神
  推进标准化事业的发展》
  (注:此文写于十一年前,发表于2003年9月5日《中国质量报》,为尊重历史本次未作改动)
  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核心理论,同时也是检验我们的事业和工作能否把握规律性、是否富于创造性的分水岭和试金石。坚持与时俱进,就要正确认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发生的重大变化,充分估计这些变化对我们所从事的事业提出的严峻挑战,善于从传统的观念、做法和体制中解放出来,勇于投身改革的新实践。当前,我国的标准化事业就面临着这样的崭新课题,既是机遇,更是挑战。
  一、 与时俱进的灵魂是客观地历史地看问题
  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的,是否坚持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发展观,客观、历史地看事物,从中找出规律性的东西来指导实践,这是能否坚持与时俱进的活的灵魂所在。用这样的观点看待我国的标准化历史,我们就会看到,自秦统一中国后的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我国的标准化事业并不落后。秦始皇时期就规定“车同轨,书同文”,这是历史上有文字记载的中国标准化的重要写照。北宋时期的毕昇发明的活字印刷术,成功地利用了标准件、互换性、分解组合和重复使用的原理推进了标准化。这一实践比欧洲类似的发明足足早了400年。只是到了近代,由于封建王朝腐朽没落、帝国主义列强野蛮入侵,军阀混战相互割据,中国的标准化事业才被甩在了后面。历史表明,标准化事业的兴衰是一个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真实写照,国运衰,标准衰,国运兴,标准兴。国运不振,标准化事业是发展不起来的。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对标准化事业的发展十分重视,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起,就建立了标准化管理机构。以后,无论是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还是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除了“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之外,国家一直没有放松对标准化事业的管理。拨乱反正后,国务院在1978年颁布《工业二十三条》时,又对标准化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随之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1988年7月,全国人大会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正是由于党和国家的关心重视,我国才逐步建立了自己的技术标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制度,并在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现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推进,中国的标准化事业又迎来了一个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期,这既是国运振兴的客观反映,又是国家发展的客观要求,我们标准化工作者只有以高度负责的事业心和时不我待的责任感与时俱进地推进标准化事业,才能交出让党和人民群众满意的答卷。
  二、 与时俱进的前提是敢于打破旧传统旧观念
  用历史的眼光看问题,目的不是对历史进行拷贝,也不是陷于对历史的陶醉,而是要研究和分析现实与历史的联系和区别,在把握联系的同时,从区别上突破,开启新的篇章。不研究联系,事业就失去了连续性,不研究突破,事业就不能发展。突破首先是对旧传统、旧观念的突破。要能够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新时期的标准化事业就面临着这样的严峻挑战。
  与国际上的习惯做法不同,我国的标准化事业有一个显著特征,就是从建国一开始就是由行政主导,政府包办的,标准化是作为政府行政管理的一种手段用来管企业的。企业在标准化事业面前,始终处于被动局面。这种状况与国家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和计划管理方式直接相关。
  到目前为止,新中国的标准化事业大致可以划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由建国之初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当时实行的是严格的中央集权制的计划经济,企业的生产全部被纳入国家计划严格管理。原材料能源由国家供应,产品由国家统购包销,企业的功能只是在国家严格管理下组织生产,标准当然也要由国家统一制定、颁布和推行了。197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还这样明确“标准一经批准发布,就是技术法规”,国家对标准实行强制性管理。这种体制本身就排除了企业对标准的自主。
  第二阶段,从二十世纪中后期到现在,这是我国经济体制和经济管理方式的改革转型期。随着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的初步形成,企业取得了法人地位,成为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产品开始出现竞争,市场经济的框架逐步形成,一些率先进入市场的企业开始重视和研究标准,企业自主的标准化意识开始萌生。适应这种需要,198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把原来统一由国家强制实行的标准划分为强制性和推荐性两类,同时引入了认证方式加以推广,这是打破原有的计划经济旧体制,逐步引入市场机制的一个不小的进步。但囿于市场经济发育尚不完全的限制,从当时的认识出发,国家对标准仍然强调的是政府集中控制和行政主导,尤其是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申报、立项、备案、审批及标准制修订经费的投入上,仍然是由政府主管部门独家包揽。地方标准则由各地独办。财力不足,就采取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方法推着干,这种状况大致延续至今。近年来,虽然有些地方、有些方面也做过一些改革探索,但传统的格局基本上并没有改变。
  存在决定意识。一种管理体制下产生的传统观念,一经形成就有着强大的惯性和滞后效应。计划经济体制之下形成的陈旧的标准化观念大致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标准化是政府行为,标准由政府制定,让企业接受和实行;二是企业接受和实行的程度,须经受政府部门的检查、监督甚至处罚;三是制定和推行哪些标准,不是从市场需求出发,而是由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视其管理需要而定;四是标准只是为了满足低水平自给自足的生产,不是研究如何引领技术创新,促进产业调整,更不是研究如何扩大对外贸易,占领国际市场。在这些观念支持下,政府曾经下力气搞过“消灭无标生产”,“宣贯”新标准,推动“采标”,也搞过那么多的“培训”、“办班”、“检查”,可是仍有相当多的企业认为这些都是政府强加的额外负担,行为依然故我。就政府主管部门来说,总是企图把标准和标准化作为行政管理手段来推行,把标准立项、经费分配和标准审查的行为作为行政权力来实施。这些旧传统、旧观念的种种表现,在新的历史时期中不但越来越不合时宜,而且也越来越站不住脚了。
  三、 与时俱进的本质是勇于探索勇于创新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与原有计划经济体制之下标准和标准化工作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思想观念、工作方式的矛盾和碰撞是不可避免的。这是因为一定的经济基础必然与一定的上层建筑相适应。原有的标准和标准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方式,是按照计划经济体制的需要建立并与计划经济的基础相适应的。现在计划经济的基础已经和正在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所代替,而标准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却没有变,这就是新时期标准和标准化工作相对滞后、落后,显得跟不上发展需要、不适应的根本原因所在。尤其是在我国入世后,这些方面与世贸组织的规则和扩大对外贸易的客观要求相比,矛盾和碰撞更加突出,滞后和落后更为凸现。反映在实际工作中的主要表现是:我国技术标准的总体水平偏低,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比例不高,标准制修订周期长,市场反应滞后;标准制修订工作从项目立项到组织编写、标准审定等过程不够公开和透明,政府包办标准化和企业缺失主动性同时并存,全社会的标准化意识不高,标准化工作还没有成为广大企业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等等。不改变这种状况势必要影响国家经济建设,阻碍社会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入世对中国的标准化事业来说,确实既是一次机遇。更是一种挑战,
  抓住机遇,迎接挑战的具体行动就是创新。创新是与时俱进的本质,也是与时俱进的具体过程,没有创新就谈不上与时俱进。创新的过程不是只提一些要求或者只喊些空洞的口号,而是一系列具体的办法、措施和行动。比如,1988年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是在改革开放的初期制定的,目前已经产生了哪些不适应?应该怎样修改?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何协调?这样的研究和行动过程就是创新。再如,技术标准是专家的产物,编写和审定标准的任务要由专家组成的技术委员会来完成,而我国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从开始组建至今已经二十多年,当时是计划经济、部门管理,现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讲求的是国家调控、行业自律,这些变化决定了技术委员会从管理到运行都要改革,不但要做到以市场为主导,还要做到以企业为主体,更要逐步做到与国际接轨,这个过程就是改革,是创新。还有,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以及强制性与推荐性的分类是否继续适用?国家标准从数量到质量,从制定到销售,从公布到实施,从需求到服务,从投入到产出等,都有许多创新的内容等待人们去挖掘,有许多创新的课题等待人们去实践。
  四、与时俱进的目的是图进步谋发展
  邓小平同志说:“发展是硬道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靠发展来推进和巩固的,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与时俱进的根本目的和客观标准。衡量一个地区、一个行业乃至全国的标准化工作在新时期、新形势面前做得怎样,一要看这项事业自身在新形势下是否发展了,二要看这项事业对国民经济发展和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了多少贡献,这两方面的目标实现了才是真正的与时俱进。为此,我认为新时期的标准化事业应该从以下方面加以突破:
  一是观念上的更新。现代标准化事业发展至今已有百多年历史,发达国家走过的路都是市场取向——标准项目根据市场需要提出;标准内容按照市场需求制订;经费来源依靠市场(国家需要的标准国家出钱;企业需要的标准企业出钱);标准作为非盈利性的产品出售满足各方需求,同时也作为标准化组织的经费来源之一解决自身需要。这样的体制和机制,使标准化工作紧紧贴近经济、贴近市场,贴近竞争。也不会给政府带来更大的负担。我们应该结合中国的实际积极地学习和借鉴。
  二是通过改革彻底改变标准化工作完全由政府出资金,官员定标准,企业被动接受的局面,打破标准制定和标准使用,政府行为和企业行为两层皮现象。使得标准制修订与市场需求、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实现的紧密结合,建立政府调控、市场引导、企业为主、专家论证、全民参与的新局面。
  三是把标准做为满足经济需要,服务社会发展的特殊技术产品来组织生产,既要注重标准自身的质量,也要讲究投入产出,核算标准的生产成本。要研究如何优化和利用标准化的社会资源,包括社会需求、社会资金、社会力量合理的开发和利用。研究标准化研究机构如何面向市场,面向社会,标准化信息资源如何服务经济、服务社会并与国际接轨等等。同世界其他国家比起来,也许中国的各级政府在标准化方面的支出并不算少,效果却是投入多产出少,有的甚至是只投入没产出,这种现象必须改变。
  四是改革管理体制。就各级政府,各个部门的标准化机构和人员来看,也许我国的标准化专业队伍是世界上最庞大的,但是效率却不算高。入世之后,许多政府部门和机构看到标准化的影响增大了,工作越来越重要,误认为这是加强行政管理的抓手,主张继续强化标准化的行政色彩,甚至各行业、各部门都要管。这显然是与标准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的方向大相径庭的。国家的标准化管理必须强调高度统一,这既是标准化事业的协调一致原则所决定的,也是技术标准作为科学技术的基础性质的客观要求,更是标准化事业服务经济、服务社会的宗旨所在,责任重大,任重道远。
  五是改革运行机制。首先是标准项目如何立项,要下决心改变过去各地、各部门报项目、要钱,标准化主管部门分项目、分钱的旧模式,建立从市场经济的实际需要出发,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相联的新机制。第二是加强对标准制定过程的管理。要建立对各类技术委员会的管理考核制度、建立标准化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专责制。第三是对现行有效的20000多项国家标准和在制的10000多项国家标准进行彻底清理和审查,凡是与经济建设和社会生活脱节、水平不高、质量较差的要坚决清理整顿。
  六是对标准化从业人员建立知识更新、继续教育和从业资格制度。标准化工作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技术性工作,没有一支思想超前,专业过硬、技术精良,在国内具有领先水平并能紧紧跟踪国际前沿的技术队伍是不行的。除此之外还要调动和组织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来参与标准化事业,提高全社会的标准化意识。
  五、与时俱进的标准化事业前景
  经过改革和创新,中国的标准化事业将向人们展示出这样的前景: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标准和标准化工作的市场取向日趋明朗并将最终实现;企业将逐渐取代政府成为制修订标准的主体;标准作为一种特殊的技术产品,其生产过程将日益公开、透明并成为专家广泛参与的产物;政府将由标准制修订的直接组织者逐渐成为标准和标准化工作的监护人、委托人和第一用户;标准生产中的各项投入不但要准确核算,也要开辟多种渠道,合理解决。与此同时,标准在转让时,既要满足公众利益的需要,不以盈利为目的,也要适当地收取成本,实现投入和产出的良性循环。在这种机制下,各类标准化的技术委员会将不再具有行政色彩,而成为标准的生产车间。整个标准化生产体系构成一个有机整体,各级标准化组织靠生产技术标准这种特殊产品为政府和全社会提供公益性服务,并从中获取相应的回报,实现自身发展的良性循环,从而最终走上与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标准化发展之路。我们有理由相信这种局面一定会到来。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105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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