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财政部决定进一步取消和调整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行政审批事项方面,决定取消“以折股方式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审批”事项,今后不得以折股方式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在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中,取消“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此外,决定将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实施的“资产评估机构设立审批”“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3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调整为后置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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