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是渔业大省。近年来渔业经济发展迅速,水产品出口贸易额逐年增加,水产品出口创汇位居全国前列,随之而来的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日益受到百姓的关注。当前,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主要来自各种药物残留的影响,如何对水产品中的药残进行快速准确地检测并加大监管力度, 确保广大群众的水产品消费安全,已成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
试点先行,督查和调研并举
目前,水产品中药物残留的检测主要采用仪器分析方法。该方法检测周期长、检测成本高,不适于大量样品的低成本快速筛选,无法广泛应用于基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因此,基于免疫胶体金技术的快速检测方法应运而生,其特点是检测耗时较少、对仪器设备等硬件条件要求不高、能携带到生产产地进行现场检测,既快速方便、又节约成本,兼具准确性与时效性。虽然不能作为最后的确证方法,但是在当下监管面广、样本分散的情况下对样本进行初步筛选,可以大大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效率。因而,水产品快检技术已逐步受到重视和广泛应用。
为积极推进全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水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监管职责,切实提升基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我省按照“周密部署、试点先行、总结经验、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在先行开展快检试点工作的27家水产品监管单位为我省全面有序地推进快检工作积累了丰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在全省范围内逐步推广水产品快检技术,2012年至今已为全省50个市、县配备水产品快检设备。省海洋与渔业厅加工流通与质量监督处负责人表示,力争到2016 年全省各市、县实现快检技术全覆盖。
为深入了解掌握各地快检工作动态,省海洋与渔业厅于今年7-10月间,派出督查组开展2014年水产品快检督查工作,督查内容包括机构设置、职责落实、工作制度、人员配备、设备场所、经费保障和任务完成情况等。通过督查和调研,广泛收集了基层一线人员对快检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有效促进我省下一阶段水产品快检工作更加科学合理地开展。
强化培训,技术和制度并举
“快检技术在基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具有极高的应用价值,我们监测中心作为全省水产品快检工作的技术支撑力量,将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积极协助省厅把快检工作推广至全省。”省海洋环境与渔业资源监测中心负责人介绍说,为规范水产品快检工作、全面提升快检工作人员的各项技能水平,中心已于 2012-2014年间先后举办了4期水产品快检技术培训班,通过理论培训和实操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增进了基层一线人员对水产品快检技术的了解,使大家能够熟练操作快检仪器并独立完成快检工作。
为填补我省水产品快检工作的相关制度和实施规范的空白,省海洋环境与渔业资源监测中心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了《福建省水产品中禁用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工作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了快检工作的主要内容、责任主体及工作纪律,并对抽样、检测及数据报送等各方面程序执行做了相应规定,省厅于2014年4月3日正式发文实施,为我省顺利开展水产品快检工作提供了有效保障和依据,更加完善了我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体系建设。
初见成效,监管和创新并举
目前我省开展水产品快检工作的主要检测项目是氯霉素、孔雀石绿、呋喃唑酮代谢物和呋喃西林代谢物4种,抽检品种包括鱼、虾、蟹、贝类、海参等。随着快检设备的配备、管理文件的出台、检测计划的制定,我省水产品快检工作逐步走上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截至2014年10月,全省水产品快检任务共完成 1388个样品,涵盖了102个品种,检出疑似阳性样品6例,合格率达99.57%,为我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水产品快检工作已初见成效。
通过技术手段能够更大限度提高监管工作的有效性,促进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由此可见,监管工作只有不断创新才能取得新突破和大发展。由于全省各地的实际养殖情况差异很大,下一阶段我省的水产品快检工作模式将做出适当调整,采取市级统筹安排、技术指导、督促各县全面开展快检工作的市县联动新方式,同时,积极提升市级监/检测机构的水产品药残定量检测分析能力,为开展快检初筛的疑似阳性样品确证工作打好基础,各市县互相支持、共同推进快检工作,为我省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