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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群众权益 推进生态文明法治建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4-12-18  浏览次数:708
核心提示: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奏响法治中国最强音,并确定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明确了关于依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奏响“法治中国”最强音,并确定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明确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绘就了“法治中国”的路线图,这充分体现中央对于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方面不可替代作用的深刻认识,从而带领全国人民迈上了依法治国的新征途。
  大力推进法治建设是新时期党的治国方略和战略部署,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法治中国”建设赋予了环境保护工作新任务,身为一名环境保护工作者,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江西省突出生态文明建设和保障群众身心健康,先后制订(修订)出台了《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江西省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办法》等4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法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如何让环境法制引领和规范环境保护工作,如何让江西的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在“法治中国”的宏伟蓝图中添绘出浓墨重彩,令人深思。
  推进环保改革创新,夯实为民执法的根基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全民维护。因此,推进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必须要以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为核心,按照“统一监管、分工负责”和“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原则,大力推进环保体制改革创新,建立和完善便民、为民、利民的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扎实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加强与财政部门及金融机构对接,出台环保专项资金倾斜、信贷支持优先等鼓励机制,不断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全面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把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新鲜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品作为生态保护底线,纳入全省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目标体系予以引领和规范,切实让人民群众亲身感受到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带来的实惠,让环境法制信仰深深烙在群众的日常生活和心灵深处,自觉地遵纪守法和依法办事,源源不断地释放法治的正能量。
  加强污染综合治理,强化文明执法的手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实施,或者实施不力,那再多法律也是一纸空文,依法治国就会成为一句空话。”执政者如何执法,浸润在最贴近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用最直接的行动传递着法治建设的脉动。为此,作为担负保护环境职责的全省环保系统,理应忠实履职,多措并举,保护好江西的绿水青山。
  下大力气,加强综合治理,先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迫切的饮用水污染、空气污染、噪声污染及土壤重金属污染等现实环境问题;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严守污染减排“三条红线”,大力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力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为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腾出环境容量;积极完善公众诉求表达机制,实行分级受理群众的投诉和咨询,推行现场接访、带案下访、主动回访,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努力创新执法模式,健全法律实施机制,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对接,积极开展区域间联合执法和交叉执法;加大环境执法后督察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严厉打击违法排污和破坏环境的行为,坚决杜绝“查而不处、处不执行、行不到位”,使江西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空气更清新、人民更开心。
  完善执法监督机制,打造公正执法的平台
  公平正义是人类的永恒追求,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内在要求。权力脱离监督,执法者就有可能成为潜在的法律的破坏者,民众就有可能成为这种破坏行为的受害者。必须健全环境执法监督制衡机制,完善执法纠错、问责机制,并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惩戒和淘汰机制,严肃查处执法不严、裁判不公、徇私枉法等行为,坚决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同时,主动、及时公开环境执法信息,推行移动执法,拓宽阳光执法手段,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切实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事,严格执行程序,把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贯穿环境执法全过程,真正通过办好每件环境违法案件来体现公平正义,让老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自己身边,让依法办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群众的自主选择。
  提高全民环境意识,构筑人人执法的格局
  推进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涉及社会方方面面,与各单位、各部门、各行业、各个人密不可分,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出力、共绘蓝图。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已颁布并将于2015年1月1日开始实施,我们将以学习、宣传、贯彻新环保法为契机,借助电视、广播、电影、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以专题节目、专题片、纪实片、新闻消息、专栏、专题、专刊、群众热线、网络视频等形式,广泛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守法典型和执法成效,努力提高全民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和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观念,调动社会各界建设生态文明法治的原创力和积极性,促进生态文明法治建设行动深入党政机关、行业企业、各类学校、广大社区、每个家庭,积极构建人人都是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推动者,各显其能、各尽其能、各尽其力的新格局。
蓝图已绘就,目标在召唤,人民在期盼,“法治中国”建设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等待着我们去增色添彩。作为环境保护工作者,我们将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昂扬的态度,做好群众合法环境权益的维护者、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助推者,以实际行动为开创江西生态文明新时代作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来源:中国环境报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104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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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执法 法治 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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