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北京市质监局发布《关于征求北京市地方
标准〈家具标识标注通则〉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则”),对木家具等五大类家具标识进行了严格规定,意味着随意标注材种的现象将被遏制。通则由国家家具及室内
环境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及集美
家居、百强家具、曲美家具等多家知名企业联袂起草。通则规定家具产品标识标注的内容应清晰、醒目、持久,应使消费者易于辨认和识读;还规定实木类家具宜随产品提供与实物一致的木材样块一块,规格为50×50×10(mm),样块上要有生产企业可追溯的标识和材种拉丁文名称等信息;另外,通则还对木家具的产品分类、家具名称、实木木材名称、主要饰面
材料名称等8个方面给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