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资讯 » 热点综合 » 家居建筑 » 正文

北京将对五大类家具标识做出严格规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4-12-11  浏览次数:1009
核心提示:  近日,北京市质监局发布《关于征求北京市地方标准〈家具标识标注通则〉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则),对木家具等五大类家具标
     近日,北京市质监局发布《关于征求北京市地方标准〈家具标识标注通则〉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则”),对木家具等五大类家具标识进行了严格规定,意味着随意标注材种的现象将被遏制。通则由国家家具及室内环境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及集美家居、百强家具、曲美家具等多家知名企业联袂起草。通则规定家具产品标识标注的内容应清晰、醒目、持久,应使消费者易于辨认和识读;还规定实木类家具宜随产品提供与实物一致的木材样块一块,规格为50×50×10(mm),样块上要有生产企业可追溯的标识和材种拉丁文名称等信息;另外,通则还对木家具的产品分类、家具名称、实木木材名称、主要饰面材料名称等8个方面给予规定。 
 
  来源:北京晨报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10333.html

声明:

1、本网转载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凡来源注明“世科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世科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个工作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关键词: 木家具 行业标准
分享到:
5.31K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