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猪肉、禽肉生产兽药残留控制技术规范》(DB12/T 530-2014)、《奶牛结核病净化技术规范》(DB12/T 527-2014)、《种猪场猪瘟净化技术规范》(DB12/T 528-2014)等5项推荐性地方标准,为有效实现从生产到餐桌的全过程管控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据了解,目前我国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均未系统、全面地对影响动物性食品兽药残留的因素进行技术规范和控制管理。《猪肉禽肉生产兽药残留控制技术规范》地方标准的实施,将填补这一空白,并有效实现从全过程管控猪肉、禽肉中兽药残留,从生猪、家禽养殖、出栏运输、屠宰加工、产品包装、贮存、运输等多环节进行全面规范和管理。《种猪场猪瘟净化技术规范》、《种猪场猪伪狂犬净化技术规范》两项标准将为指导天津市种猪场及养猪业有效控制和消灭传染病提供重要的技术依据。
据悉,天津市正在积极推动“奶牛结核病净化工程”,《奶牛结核病净化技术规范》的实施为此提供了技术支撑。该标准结合了天津市奶牛养殖业生产实际,并从术语和定义、检测方法、净化措施、净化群(场)的认定、净化群(场)的维持等方面对奶牛结核病净化技术进行了规定,将促进天津市奶牛养殖业的健康发展,并从源头上减少人类结核病的感染因素。
天津市畜牧业发展中心、天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市畜牧兽医局、天津大学等相关方面的专家一致认为,这5项地方标准有较强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指导性,将对保障畜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生产“放心奶”,推动猪瘟和伪狂犬净化工作,控制人畜共患传染病的传播,提高天津市人民的健康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