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即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要保护好厦门优美的城市生态环境和独特的“山、海、城”相融的空间格局。(12月2日《厦门日报》)
曾几何时,山、海、湖、河等公共生态资源,因为呈现了自然原生态而魅力无穷,但是又曾几何时,依山、傍海、临湖、靠河的商业楼盘出现了,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不仅破坏了公共生态资源,还造成了视角污染,可谓大煞风景。
但是,最关键的问题是造成了不公平。本来公共的绿色资源应该为公众服务,但是商业楼盘的突兀出现,将这种公共产品变成了部分人的“私家花园”和“后花园”,剥夺了更多人欣赏美景的权利和方便。一栋栋商业楼盘,挡住了人们的视线,更遮挡了天际线,影响了城市的自然生态和恬淡清爽之美。
城市绿化和生态规划、设计和建设,不但要重视地面,更要重视天上,这个天上指的就是极目远眺的城市天际线。记得数年前,北京市延庆县委书记侯君舒称,延庆县城主体高度为18米,也就是只有六层楼的高度,这是很少见的。现在延庆没有高楼,以后也不会建高楼,要很好地保护天际线,让老百姓不管站在哪个角度都能看到山脊。
在一些地方对城市建筑片面求高、求大、求气派的今天,城市规划要求不能“挡海”,避免“遮山”,无疑体现了更科学和更生态的细致规划。城市之美,不仅应该表现在内部,更应该表现在外部,不仅应该表现在近处,更应该表现在远处。能够透过城市极目远眺,看到外围的山脊轮廓,随时感受到一种自然的存在,这样的城市,因为多了郊野感而让人感受到恬淡和闲适。
当然,保护好我们城市的天际线,并不是说一味不建高楼,那样也不符合现代化城市的要求。如何在两者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这才是城市管理者应该思考的一个重要话题。
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指出,城镇化要体现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天人合一的理念,依托现有山水脉络等独特风光,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望山见水”的城镇化,无疑体现了这个宗旨,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