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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4家检测机构通过"告知承诺制"方式获行政许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4-12-01  浏览次数:938
核心提示: 今年7月,上海深水港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成为本市第一家计量认证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检验检测机构。记者昨天从市质监局获悉,目
       今年7月,上海深水港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成为本市第一家计量认证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检验检测机构。记者昨天从市质监局获悉,目前本市已有4家检验检测机构采用告知承诺方式获得了行政许可,内容覆盖了试行的授权签字人变更、场所变更和标准变更三类变更,对象涉及国有检测机构、民营和外资检测机构,对应的检测范围涉及建筑、室内空气和纺织品等检测领域。

所谓资质认定审批告知承诺制,就是按照风险可控的原则,对除食品检验、司法鉴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等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行政审批事项外,对注册地和实验室均在自贸区内的检测机构,在标准变更、场所变更、授权签字人变更等审批事项方面实行告知承诺制。符合条件的检测机构先行承诺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监管部门当场就能作出审批决定。

审批放松,事后监管却更紧。市质监局表示,在作出准予行政审批的决定后2个月内,将由自贸区分局对被批准单位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核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将撤销审批决定。

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一方面降低了检验检测资格审批的准入门槛和“非生产性”成本,激发了检验检测市场主体活力,促进检验检测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进一步明确了检验检测机构的主体责任,从而“倒逼”检验检测机构更加规范其检验检测行为。

据悉,明年上半年,市质监局将在告知承诺制施行效果评估的基础上,将实验室资质认定的变更告知承诺在全市范围内复制推广。同时,在自贸区内继续加大对实验室资质认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探索,将告知承诺的领域扩大至资质认定的复评审方面。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news/show-101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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