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获悉,《农药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整合制订及相关技术性工作正在进行,计划于2014年内征求意见。目前处在初稿讨论和完善阶段,《标准》有望2016年发布。
目前我国农药行业的特点是:集中度较低,国内原药生产企业约500家,制剂企业1800余家;行业出口导向明显,2013年,出口农药超过100万吨,进口7万多吨;自主知识产权少,生产工艺先进程度不高;行业污染重,当前以园区化治污为主,但环保水平未有本质性的提高。
据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相关人员介绍,整合制订后的《标准》主要内容:一是设置综合毒性指标,包括发光细菌急性毒性等项目,预计实施日期晚于标准中其他指标2~3年。二是注重间接排放要求及其可达性。因为企业相对于工业园区,其治污措施重点是加强预处理(降低COD,去除特征污染物,除磷,除盐等),而非生化处理,所以,COD的间接排放要求预计设置在400~500mg/L,但当BOD/COD很低,可生化性差时,将执行更严格的限值。而且根据相关文件要求,间接排放不允许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若经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水管线排放,将按直接排放限值执行。三是将特征指标纳入监管。新标准拟提出60余项特征指标,并明确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