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台湾地区接连发生多氯联苯事件和假酒事件等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恶性事件,由于当时并没有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相关政府机构,因此消费者皆面临无法律适用、无对象求偿的弱势窘境。台湾消费者文教基金会(以下简称消基会)由此应运成立,以推广消费者教育,增进消费者地位,保障消费者权益为三大宗旨。
1981年,消基会创办《消费者报导》杂志,并在创办十几年后开始开展比较试验。
为何要开展第三方比较试验之路?2014年9月20日,台湾消费者文教基金会董事黄钰生与本刊记者分享了他们在第三方比较试验上的一些心得体会。
Q=《消费者报道》A=黄钰生
Q:消基会创办《消费者报导》的初衷是什么?
A:为了消费者教育。因为我们叫做文教基金会,文教基金会很重要的一个目的,就是要传扬宣导教育这样一种理念。
Q:用检测的手段,发布各种商品、服务评测信息的作用是什么?
A:当时做杂志有一个很大的疑问,就是我们要做比较检测。检测最重要的目的为了保护消费者。检测有两个部分,一是提供给消费者一些资讯,让消费者有选择的权利;二是通过检测可以了解市面上商品的一些实际情况。刚开始我们没有这个能力,而是杂志成立十几年之后才开始的。
Q:从创刊到现在,《消费者报导》最值得一提的检测是什么?
A:我们推动了铝标准的修订。今年,台湾终于公告限定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在此之前,我们追了四年,第一次我们讨论,第二次我们研究,第三次我们调查一些背景,到再做的时候我们公布了。类似这样的东西,你要去推。假如民间机构去做的话,检测是推动标准制订的一个推手。
Q:为什么推动含铝食品添加剂标准的修订?期间有没有遇到很大的困难?
A:我们发现欧盟、美国有标准,为什么台湾不订标准?因为这个原因,我们推起来的力道会比较猛。假如全世界都没有标准,你去推这个标准,老实讲很难。从2010年开始,连续四年,我们对牙膏、松饼、油条等做了铝含量的检测。后来,我们又重复做了松饼和油条,发现问题没有改善,就一直盯下去。所以,每次检测都是有一个轨迹的。后来,我们把检测结果发布在杂志上,开记者会,引起了主管部门的注意与回应。所以,开完记者会之后,我们用正式的行文给到上级,说,请你订标准。
Q:近期的台湾回收油事件使台湾食品安全问题备受关注。回看历年台湾的重大食品事件,有关食用油的问题其实并非个案,如1979年米糠油多氯联苯事件、1985年馊水油事件、2006年回锅油事件、2013年大统油品事件。对此,你是怎样看的?
A:食用油问题,在台湾是长久以来历数首居的,也跟民生发展有关系。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时,这是避免不了的。20年前,街边卖油条的油更换率特别低,几乎不更换。后来发现,当油使用超过六七个小时之后,酸价会提高,对人体是有害的。之后严格规定,用试纸测酸价值,过高就要换掉。那么,换掉的油,就成了回收油。理论上废弃的回收油可能做肥皂、饲料。但总会有一些人,投机取巧,给回收油脱色、调整酸价,或者一半新油,一半旧油混合,就成了回收油。因为业者认为有利可图,新的油可能要一百多块,而旧油只要二十多块钱。
而从1979年,针对食用油问题,食品卫生法都有进行修订。我们总认为做食品的商人是有良心的,所以监管部门的力度一直不够。35年来,随着经济发展的情况,政府确实没有这个余力去做,只注重防堵,而没有想到后续的解决方案。
(原标题:台湾如何通过第三方检测推动标准修订——专访台湾消费者文教基金会董事黄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