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l标准是保险商试验室标准,产品获得UL标志必须符合UL标准,UL6500的标准名称是:家用、商用和类似的通用音频/视频设备及乐器的安全标准。该标准适用于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也包括电子音乐设备及投币式自动电唱机等。
GB8898是我国一项强制性标准,它的标准名称是: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安全要求。该标准适用于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适用于与上述设备组合使用的设备,也可适用于激光或内部工作电压大于4000V的设备。在我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音视频设备类共有16种产品,这些产品若要生产和在国内销售,它们的安全性必须符合GB8898的要求。
就音视频产品而言,GB8898是我国市场准入的依据,它等效采用IEC60065;而UL60065是北美市场的准入依据,它也基于IEC60065,这二者之间有内在的联系。
UL60065和 GB 8898都规定了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安全的一般要求、一般试验条件、标记和使用说明、辐射危险、正常工作条件下的发热、防触电的结构要求、正常工作条件下的触电危险、绝缘要求、故障条件、机械强度、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元器件、端子、外接软线、电气连接和机械固定、显像管的机械强度和防爆炸影响、稳定性和机械危险、防火等内容。
因此进行UL60065与GB8898的差异分析对比能够为音视频产品生产企业正确、有效实施UL60065,了解和关注北美市场的准入要求提供技术依据,为本市音视频产品出口北美市场碰到的技术性贸易壁垒能够从容的应付和化解提供了较为客观的数据资料。
UL60065与GB8898的主要差异如下:
(1)标准的名称及范围
GB8898的名称为“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安全要求”
UL60065的名称为“家用、商用和类似一般用途的音频、视频设备及音乐设备的安全标准”,仅从标准名称范围虽有差异,但在内容上使用GB8898与UL6500没有矛盾。
(2)试验方法
在列出的差异对照表中,有一部分是属于试验方法的不同。如在冲击试验中,GB8898规定用事先加有0.5J的动力获得冲击力,而UL6500冲击力是用一个直径50mm、重约0.5kg的光滑实心钢球体来获得;又如第14.9.1条在电动机试验要求中,GB8898规定设备应连接到1.1倍的额定电源电压和0.9倍的额定电源电压上,而UL6500则规定设备应连接到1.06倍的额定电源电压和0.9倍的额定电源电压上;又比如对显像管机械强度和防爆试验中,GB8898是对屏面最大尺寸超过16cm的显像管,而UL6500是对最大表面尺寸超过7.5cm的显像管。上述都说明了一个问题:对同一对象,采用的试验要求、数据、方法不同,得出的结果也不同。但是不能因为上述的种种不同而对试验的正确性和性能效果产生质疑,这里面还存在一个换算问题,方法不同是绝对的,结果不同是相对的。所以说,GB8898和UL6500在试验方法上有些不同,很大部分是类似于上述性质的。
(3)具体条款
UL60065中有很多条款对于GB8898来讲,是没有的。UL60065中这些增加的条款约占差异总数的50%。
(4)同一条款表述对象
在GB8898与UL60065差异对照中发现了这一例矛盾,同样的章节编号14.4.1条,GB8898所指的对象是“高压变压器和倍增器”,而UL6500却指的是“高压电弧试验”。一个是表述物体,而另一个是表述试验方法,二者表述的对象截然不同。从这一条款的上一级结构层次第14.4条来看,它所表述的对象是“高压元件和设备”,即对这类元件和设备在安全要求方面的表述。显然,GB8898和UL60065在这一方面的表述有差异。
(5)同一条款表述要求
在GB8898与UL60065的9.1.1条“一般要求”中,9.1.1a)讲的是开路电压,9.1.1b)讲的是接触电流,但二份标准所规定的项目、数值却有所不同:
UL60065在保留GB8898要求开路电压不超过交流35V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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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流60V基础上,增加了对音频信号放大的设备音频输出端子的开路电压不超过120V,也是作为不带危险电压的零件或端子的要求。
GB8898对接触电流规定了不应超过的限制数值;UL60065针对设备不同连接方式规定了接触电流不应超过的限制数值。
从上述数据来看,GB8898与UL60065对某些同一条款要求的部位和参数在描述上存在不同。
综上所述,GB8898是等效采用IEC60065,并已实施多年的国家标准;UL60065基于IEC60065,是具有国际权威性的美国UL标准。剖析研究这二个标准,从内容上看是存大同有小异,但存在的差异是不容更改的。我们只能是了解它、认识它、执行它,做到知己知彼。同时,通过对差异的分析和研究,使我们知道了差异的性质和具体内容,对今后在使用标准的具体过程中,怎样理解、消化和化解这些差异,起着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