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一文件中,经授权的相关代表宣称,这一机器是根据欧盟所有可行的安全标准而设计和建造的。与此同时,必须指出这些要求主要针对于机械的安全性,但这些要求并不一定适用于整个技术系统和技术。安全意味着对人是安全的、对环境是安全的、对财产是安全的、包括德国在内的欧盟国家中,安全也意味着对宠物也是安全的。
这些要求似乎看起来已成为你想在欧盟进行销售的壁垒,然而在这一现象背后的基本观念是简单的。一旦你跨过了这些障碍,你不需要在技术上作任何调整就可以在任何欧盟成员国境内进行销售。欧盟成员国不应禁止、限制、或者阻止该产品投放市场,应该将产品投入达到欧盟指令要求的机械领域中进行销售。
机械指令-何种产品不属于机械指令之范围?
依指令之规定,下列各项机械不属于本指令之范围( Article ):
·设计与制造成载客用升降及 / 或运送设备,无论负载与否,但附装升降操作员配备之工业用卡车除外。
·仅靠人力为直接动力的机械,除非让机械用于堆高货物。
·与病患直接接触之医疗用机械。
·用于露天广场或游乐园之特殊设备。
·蒸汽锅炉、槽与压力容器。
·为核能用途而特别设计或应用的机械,如遇意外事件会导致幅射能外泄。
·幅射性零组件构成机器的部分。
·轻武器。
·汽油、柴油、易燃液体及危险物品的储藏槽与输送管路。
·运输工具:是指那些借着公路、铁道、水道及在空中等公共交通网络来运输人员及 / 或货物的运输工具及其拖车,均应视为运输工具。但采矿工业所用之运输车辆则包含于本指令中。
·配备相关设备之船只与近海机动设备。
·公共或私人运输用,载人之吊缆车及靠绳索拉动之缆车。
·农业森林曳引机,详如 74/150EEC 公报指令第一条第一款 (1) ,有关欧市调和轮式农业或森林曳引机型式认证之相关法令所定义者,该指令最后经 88/29/EEC 公报指令 (2) 修正。
·特别为军用或警用所设计与制造的机器,
·永久使用于大楼或建筑中,在一特定高度范围内之升降机。其活动的车箱为固定在超过与水平夹角 15 º以上导轨间,且设计用来运送:
—人员,
—人员与货物,
—货物,但具有人员可接近性。也就是说人员可毫无困难地进入其中,且其控制部分位于车 箱内,并于人员触手可及之处。
—用于载人,且以小齿轮及齿条攀升之车辆。
—采矿用绞具,
—剧场用升降机,
—建筑工地现场使用之起重机,用于载人或同时载人与货物。
此外, 392 指令所述及之机械或保安机件的有关危险,如果全部或部分为欧体其余指令涵盖,并且需受这些指令之施行之情形下,则本指令便不再适用或须停止适用于这些产品。( Article 1.4 )
工业机械产品须符合哪些指令
一般工业机械产品须符合以下三项指令:
机械指令:89/392/EEC,91/368/EEC,98/37/EC
低电压指令:73/23/EEC,93/68/EEC
电磁兼容性指令:89/336/EEC,92/31/EEC
注:有些特定产品另须考虑简单压力容器指令及压力设备指令
机械的CE认证过程主要是两部分:
· 机械的安全性评估
·涉及电能装置部分的安全性测试
关于电能要求部分,产品必须满足低压指令和电磁兼容指令(EMC)的要求。对于EMC指令的要求是严格的,他要求产品非但不允许排放电磁干扰而且他们的产品还要抗电磁干扰。任何电子产品必须通过CE认证来证明此产品在欧盟中具备普遍认可性。
机械指令认证流程
自 1995年1月1日起,欧盟规定输入欧洲市场的机械产品都必须通过CE认证,才能在欧盟市场上销售。并且规定需由制造商承担机械安全的责任,一些高危险性的机械,更要先经过欧盟认可的验证机构( Notified Body )检验合格,才能销售。因此首先应核对所要申请认证的产品判定是不是属于危险机械,像木工机械、冲剪机械就要特别注意。但是如果证明此产品并非是危险机械的话,就可以按照一般的认证形式申请.
一、所列危险机械如下:
1.0 加工木材及类似材料或加工肉类类似材料之单片或多片圆锯机。
1.0.1 操作时带有固定式刀具的锯木机,有一个以手抽送料方式进给之固定床台或采用可拆卸式动力进给装置。
1.0.2 操作时带有固定式刀具的锯木机,采用有手操作之往复运动锯木工作台或托架。
1.0.3 操作时带有固定式刀具的锯木机,采用内藏式工作进给装置及人工方式上下料。
1.0.4 操作时带有移动式刀具的锯木机,采用机械式进给装置及人工方式上下料。
2.0 手押送式刨木机
3.0 人工上、下料之木工用单面刨
4.0 加工木材及类似材料或肉类及类似材料,采用固定式或移动式床台及移式承架,以人工上下料之带锯机。
5.0 由 1 至 4 点及第 7 点所提及加工木材及类似材料之机械所组合成之复合机械。
6.0 手进给式多刀具夹持头之木工作□机。
7.0 加工木材及类似材料之立轴刨花机。
8.0 木工用手提式链锯。
9.0 采用人工上下料金属冷作加工用冲压床,包括折床,其移动之工作的行程超过 6mm ,速度每秒超过 30mm 。
10. 人工上下料式之塑料射出或压缩成型机。
11. 人工上下料式之橡胶射出或压缩成型机。
12. 下列地下工程用机器设备
─轨道上之机械:动力车头及制动车
─液压式隧道顶支撑设备
─地下工程用机械所采用之内燃机
13. 安装有压缩机械,及采用人工收集装载家庭垃圾之卡车。
14.万向接头之防护装与可分离式传动轴。
15. 维护车辆用顶高机
16. 包括可能从三公尺以上垂直高度掉落之危险之人员举升装置。
17. 制造烟火的机械。
二、非危险机械:
如果不是所规定的机械也非其它规范的保安零组件,或者不是危险机械,则可请制造厂提出 CE 合格声明书( EC 合格声明书),而这份合格声明书,制造商是可以经过一系列 CE 规范流程而自我宣告的。
这点可能很多公司并不了解,制造商有此点优点可自行宣告符合 CE 。可省去验证费用,但是制造商是否会因自我宣告,而降低安全呢!因此本文将说明如何简易判断。
1.0 从外观目视来判断是否符合CE:
1)信息的完整性:
2)危险区是否加防护罩或光罩,或其它安全装置:
3)面板是否符号化,或英文:
4)电控箱是否合乎 CE 规范: EN60204-1 : 1992
5)指示灯颜色:
6)一般在电源开关都有 0.1 。
7)说明书是否跟随着机器。
2.0 从使用说明书,来判断是否符合 CE
1)机械概要:
2)安全说明书:
3)操作说明书:
4)维护说明:
3.0 从证书或 EC 合格声明书来获得信息
一台机械最终一定有 EC 合格声明书,也就是一般所称之自我宣告书。
常见的机械指令评估标准
1.98/37/EC : 1998 各会员国有关机械法律之调和
2.PREN1050 : 1993 机械安全、风险评估
3.89/392/EEC : 1989 各会员国有关机械法律之调和
4.ISO12001 : 1995 噪音测试规范
5.ISO/DIS 11202-1993 噪音测试规范之草拟与表达法则
6.EN60204-1 : 1992 机械安全─机械的电机设备
7.EN1050 : 1996 机械安全─风险评估
8.EN292-1 : 1991 机械安全─基本概念、设计通则─第一部基本术语、方法
9.EN292-2 : 1991 机械安全─基本概念、设计通则─第二部:技术原理和规格
10.73/23/EEC : 1995 低电压指令
11.89/336/EEC 电磁兼容指令
12.N574 : 1997 机械安全─双手同动式控制装置─功能方面设计原则
13.EN418 机械安全─紧急停机设备、功能方面设计原则
14.CEI.IEC 617-1 ~ 13 国际标准电控符号
15.ISO7000 国际标准操作面板图形
16.93/68/EEC CE 标志黏贴及符合评估程序之修正指令
17.EN457 : 1992 机械安全─听觉性的危险讯号一般要求设计与测试
18.85/374/EEC 产品责任指令
19.EN1088 : 1996 机械安全─结合护罩之互锁装置─设计及选取原则
20.EN60529 : 1992 机械安全─以防护为条件的保护等级
21.EN1037 : 1996 机械安全─意外启动之防止
22.91/368/EEC 机械之修正指令
23.EN811 : 1997 机械安全─防止下肢伸及危险区域之安全距离
24.EN294 机械安全─防止上肢伸及危险区域之安全距离
25.EN349 机械安全─避免人体各部位遭受挤压之最小间隙
26.90/683/EEC CE 标志符合评估程序
27.EN982 : 1996 机械安全─流体动力系统及其组件之安全要求─液压
28.EN983 : 1996 机械安全─气压动力系统及其组件之安全要求─气压
29.EN693 : 1997 油压机械之一般安全要求
30.EN894-1 : 1997 机械安全─设计显示器控制制动器人因工程要求
31.PREN953 : 1996 机械安全─固定、移动式护罩之设计及建构要求
32.EN954-1 : 1997 机械安全─控制系统有关安全的部件─设计原则
33.EN563 : 1994 机械安全─可接触表面温度的极限值
34.EN60947 : 1997 机械安全─低电压开关与控制安全要求
35.PREN1005-1 ~ 4 : 1998 机械安全─人因工程的安全要求
36.EN61310-1 : 1995 机械安全─指引标志致动─视听触觉符号的要求
37.BS5378 : PARTL : 1980 安全标志与颜色
38.EN1845 : 1999 制鞋机械─射出成型机械之一般安全要求
39.EN931 : 1998 制鞋机械─前帮机械之一般安全要求
40.PREN12653 : 1997 制鞋机械─钉跟机械之一般安全要求
41.EN344 : 1993 安全鞋之测试与一般安全要求
42.EN930 : 1997 制鞋皮革人造皮机械─打粗磨光修边机械安全要求
43.PREN12044 : 1997 制鞋机械─裁剪机械之一般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