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WEEE指令的第2条规定了指令适用的产品范围,这些家用及商用电子电气设备(简称EEE)的工作电压范围为交流电不超过1000 V、直流电不超过1500 V。
从2012年8月13日到2018年8月14日(过渡期),指令适用于附件I中给出的10大类电子电气设备,与原指令的产品范围相比,“第4大类 消费类设备”在新指令中增设了“光伏电池板”,变为“第4大类 消费类设备和光伏电池板”。附件II对附件I中规定的10大类电子电气设备所包含的产品清单做了指导说明。
从2018年8月15日开始,新WEEE指令将适用于所有EEE。附件III给出了这6大类电子电气设备,附件IV给出了不完全清单。具体请见下表。
序号产品大类产品清单(开放式清单)
在2015年8月14日之前,欧盟委员会应审查新WEEE指令第2条第1点(b)中的产品适用范围,即上表中所列的所有电子电气设备,审查内容包括区分附件III中大型和小型设备之间的参数,并应就此向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提交一份报告。如果适当的话,该报告应附有一项立法建议。
WEEE的分类收集
1、欧盟成员国应采取适当措施,尽量降低电子电气废弃物以未分类废弃物而处置的比例,并实现电子电气废弃物高水平的分类收集。
2、对于来自私人家庭的电子电气废弃物,欧盟成员国应确保在2005年8月13日前建立允许消费商和销售商将这些废弃物免费送回的系统。欧盟成员国应特别考虑人口密集,确保必要的收集设施的可用性的可达性。
3、销售商在供应新产品时,应有责任确保这些废弃物能在一对一的基础上免费返回其手中。欧盟成员国可以执行确保电子电气废弃物回收不对最后拥有者造成更大因难和这些系统对最后拥有者免费的条款。使用这一条款的欧盟成员国应通知欧盟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