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EE指令中与制造商相关的要求包括了产品设计、分类收集、废物处理、回收再用、费用支付和标识、标签及产品资料等多个方面。
产品设计:鼓励制造商在产品设计阶段将产品拆解及回收再用等方面的因素纳入设计考虑的要素之中。
分类收集:指令适用范围内的10类设备,必须进行分类回收。根据指令要求,欧盟成员国将建立相应的回收机制,以便消费者或分销商能免费交回废弃的电子电气产品。制造商也可以选择自行设立回收体系,对其报废的产品进行收集处理和循环再用。
废物处理:指令规定了选择性的电子废物处理要求,包括WEEE中必须清除的物质、预制品或零件,以及特殊零件的专门处理规定等。电子废物应通过专门的处理系统和选用当前最好的处理技术进行循环再用。处理系统可由生产商单独设立,也可以多个生产商共同设立。所有废物处理机构必须取得处理许可并符合指令的技术要求。相关的废物处理也可以在其它成员国或欧盟以外的地方进行,但WEEE的运送必须符合相关指令的要求。
回收再利用目标:10类电子电气设备的制造商应在2006年12月31日前达到以下的回收再生目标(见下表):
产品类别组件、材料和物质再利用和再循环率包括能源回收在内的总回收再利用率
大型家用器具>75%>80%
小型家用器具>50%>70%
信息技术和通讯设备>65%>75%
消费类设备>65%>75%
照明设备>80%N/A
电气和电子类工具>50%>70%
玩具、休闲和运动设备>50%>70%
医用设备未设定未设定
监测和控制器具>50%>70%
自动售货机>75%>80%
费用支付:制造商应负担其家用WEEE的回收、处理和循环再生的费用。产品上市时制造商应该提供保证书保证承担其所有WEEE的相关管理费用。提供保证的形式可以是参加相应的管理WEEE的集体回收体系计划,提供循环使用保险的证明,或是提供一个冻结的专门支付这些费用的银行账户等。
标识、标签和产品资料:指令适用范围内的10类设备的标签上应包含制造商的标识、制造或产品上市的日期、分类回收标志(如下图)等。有关标识和标签应清晰可见,耐久且易读。制造商应通过产品说明书或其他方式向用户提供有关产品报废应被如何回收处理的资料,并应向电子废弃物处理厂商提供有关其产品如何被正确拆解和妥善处理的信息。此外,制造商还应定期向政府主管机构报告产品销售、回收及被循环再生的量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