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际标准化组织简介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ISO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是目前世界上最大、最有权威性的国际标准化专门机构。1946年10月14日至26日,中、英、美、法、苏的二十五个国家的六十四名代表集会于伦敦,正式表决通过建立国际标准化组织。1947年2月23日,ISO章程得到15个国家标准化机构的认可,国际标准化组织宣告正式成立。参加1946年10月14日伦敦会议的25个国家,为ISO的创始人。ISO是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的甲级咨询组织和贸发理事会综合级(即最高级)咨询组织。此外,ISO还与600多个国际组织保持着协作关系。
国际标准化组织的目的和宗旨是:"在全世界范围内促进标准化工作的发展,以便于国际物资交流和服务,并扩大在知识、科学、技术和经济方面的合作"。其主要活动是制定国际标准,协调世界范围的标准化工作,组织各成员国和技术委员会进行情报交流,以及与其他国际组织进行合作,共同研究有关标准化问题。
按照ISO章程,其成员分为团体成员和通信成员。团体成员是指最有代表性的全国标准化机构,且每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机构代表其国家参加ISO。通讯成员是指尚未建立全国标准化机构的发展中国家(或地区)。通讯成员不参加ISO技术工作,但可了解ISO的工作进展情况,经过若干年后,待条件成熟,可转为团体成员。ISO的工作语言是英语、法语和俄语,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ISO现有成员143个。
ISO现有技术委员会(TC)186个和分技术委员会(SC)552个。截止到2001年12月底,ISO已制定了13544个国际标准。
1978年9月1日,我国以中国标准化协会(CAS)的名义重新进入ISO。1988年起改为以国家技术监督局的名义参加ISO的工作。近期将改为以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局(SAC)的名义参加ISO的工作。1999年9月,我国在京承办了ISO第22届大会。
<2> 国际电工委员会简介 International Electrotechnical Commission-IEC
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成立于1906年,至今已有90多年的历史。它是世界上成立最早的国际性电工标准化机构,负责有关电气工程和电子工程领域中的国际标准化工作。
IEC的宗旨是,促进电气、电子工程领域中标准化及有关问题的国际合作,增进国际间的相互了解。为实现这一目的,IEC出版包括国际标准在内的各种出版物,并希望各成员在本国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本国的标准化工作中使用这些标准。近20年来,IEC的工作领域和组织规模均有了相当大的发展。今天IEC成员国已从1960年的35个增加到61个。他们拥有世界人口的80%,消耗的电能占全球消耗量的95%。目前IEC的工作领域已由单纯研究电气设备、电机的名词术语和功率等问题扩展到电子、电力、微电子及其应用、通讯、视听、机器人、信息技术、新型医疗器械和核仪表等电工技术的各个方面。IEC标准已涉及了世界市场中的35%的产品,到本世纪末,这个数字可达50%。
IEC标准的权威性是世界公认的。IEC每年要在世界各地召开100多次国际标准会议,世界各国的近10万名专家在参与IEC的标准制、修订工作。IEC现在有技术委员会(TC)89个、分技术委员会(SC)88个。IEC标准在迅速增加,1963年只有120个标准,截止到2001年12月底,IEC已制定了5098个国际标准。
我国1957年参加IEC,1988年起改为以国家技术监督局的名义参加IEC的工作。现在以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局(SAC)的名义参加ISO的工作。目前,我国是IEC理事局、执委会和合格评定局的成员。1990年我国在京承办了IEC第54届年会,2002年10月我国还将在京承办IEC第66届年会。
<3> 国际电信联盟简介 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Union-ITU
国际电信联盟是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也是联合国机构中历史最长的一个国际组织,简称"国际电联"、"电联"或"ITU"。
该国际组织成立于1865年5月17日,是由法、德、俄等20个国家在巴黎会议为了顺利实现国际电报通信而成立的国际组织,定名"国际电报联盟"。
1932年,70个国家的代表在西班牙马德里召开会议,决议把"国际电报联盟"改写为"国际电信联盟",这个名称一直沿用至今。
1947年在美国大西洋城召开国际电信联盟会议,经联合国同意,国际电信联盟成为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总部由瑞士伯尔尼迁至日内瓦。另外,还成立了国际频率登记委员会(IFRB)。
为了适应电信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国际电报联盟成立后,相继产生了3个咨询委员会。1924年在巴黎成立了 "国际电话咨询委员会(CCIF)";1925年在巴黎成立了 "国际电报咨询委员会(CCIT)";1927年在华盛顿成立了 "国际无线电咨询委员会(CCIR)"。这三个咨询委员会都召开了不少会议,解决了不少问题。1956年,国际电话咨询委员会和国际电报咨询委员会合并成为"国际电报电话咨询委员会",即CCITT。
1972年12月,国际电信联盟在日内瓦召开了全权代表大会,通过了国际电信联盟的改革方案,国际电信联盟的实质性工作由三大部门承担,它们是:国际电信联盟标准化部门(ITU-T)、国际电信联盟无线电通信部门和国际电信联盟电信发展部门。其中电信标准化部门由原来的国际电报电话咨询委员会(CCITT)和国际无线电咨询委员会(CCIR)的标准化工作部门合并而成,主要职责是完成国际电信联盟有关电信标准化的目标,使全世界的电信标准化。
我国于1920年加入了国际电报联盟,1932年派代表参加了马德里国际电信联盟全权代表大会,1947年在美国大西洋城召开的全权代表大会上被选为行政理事会的理事国和国际频率登记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的合法席位一度被非法剥夺。1972年5月30日在国际电信联盟第27界行政理事会上,正式恢复了我国在国际电信联盟的合法权利和席位,我国积极参加了国际电信联盟的各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