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 » 标准解读 » 正文

建筑玻璃产品出口欧美认证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1-11-27  浏览次数:966
核心提示:对于建筑玻璃产品,在出口欧美的同时需要有各国认证标记。 CE标记是欧洲市场对于一些产品在基本健康和安全要求方面的强制性认证标
 对于建筑玻璃产品,在出口欧美的同时需要有各国认证标记。
      CE标记是欧洲市场对于一些产品在基本健康和安全要求方面的强制性认证标记。欧洲委员会对建筑玻璃制定了基本的要求,并且标准在整个欧洲经济区域内被协调一致。所有欧洲或者欧洲以外的建筑用玻璃的生产商在2005年9月1日以后都必须符合CE标记的要求使产品得以在欧洲市场流通。因此,欧洲消费者认为CE标志是产品性能和质量保证的象征。
      欧盟已经实施一套制度,以保护消费者与工作者的健康,商品的状态与环境。在这套新制度之下,欧盟与一些欧洲自由贸易协会的国家,制定了ce指令。以确保产品符合安全和品质的标准。透过调和的标准,各国适用统一的评估程序和允收条件,因此得以减少重复测试和各国个别送审的情形。
    
      欧盟/欧洲共同体和欧洲自由贸易协会在1994年,联合建立了欧洲经济区域,此为世界最大的经济区,截止到2007-1-1有以下参加国:德国、法国、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希腊、意大利、瑞典、芬兰、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立陶宛、拉脱维亚、马耳他、塞浦路斯、英国、爱尔兰,候选国: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土耳其。产品必需符合适用的ec指令,否则将被排除于此市场之外。ec指令提供必要的健康和安全要求,且建立评估产品符合的程序,这些程序在各产品间与各指令间都不尽相同。
      ce 标示是制造商的符合标志,表示符合所有现行的指令。对于大多数销售到欧盟的产品而言,ce标示的使用和声明产品的符合性,是强制性的法令条文。有此符合标志,产品可自由在会员国流通。ce标示必须标示在产品装置上,或是在包装上显示。然而此ce标示 并不能免除国家执法单位对于未符合标示的产品所采取的行动。
 
 
      ANSI是美国国家标准学会(American National Standard InstITute,ANSI)是美国非营利性民间标准化团体。自愿性标准体系的协调中心。成立于1918年。总部设在纽约。有250多个专业学会、协会、消费者组织以及1 000多个公司(包括外国公司)参加。联邦政府机构的代表以个人名义参加其活动。不接受政府的资助。
 
     1918年10月19日,美国材料试验协会、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美国矿业与冶金工程师协会、美国土木工程师协会、美国电气工程师协会5个民间组织:美国材料试验协会(ASTM)、与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ASME)、美国矿业与冶金工程师协会(ASMME)、美国土木工程师协会(ASCE)、美国电气工程师协会(AIEE)等组织,在美国商务部、陆军部和海军部3个政府机构的参与下,共同发起成立了美国工程标准委员会(AESC)。1928年AESC改组为美国标准协会(ASA),1966年8月又改组为美利坚合众国标准学会(USASI),1969年10月6日始改为现名。
 
      ANSI经联邦政府授权,作为目愿性标准体系中的协调中心,其主要职能是:协调国内各机构、团体的标准化活动;审核批准美国国家标准;代表美国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提供标准信息咨询服务;与政府机构进行合作。理事会是 ANSI的决策机构,由各大公司、企业、专业团体、研究机构、政府机关的代表组成。理事会休会期间,由执行委员会代行其职能。理事会下设执行标准商议会、标准审查部、国际标准委员会、审计鉴定部、认证委员会、团体会员商议会、公司会员商议会、消费者商议会等业务部门。下设电工、建筑、日用品、机械制造、安全技术等技术委员会。
 
      ANSI现有工业学、协会等团体会员约200个,公司(业)会员约1400个。领导机构是由主席、副主席及50名高级业务代表组成的董事会。董事会闭会期间,由执行委员会行使职权,执行委员会下设标准评审委员会,由15人组成。总部设在纽约,卫星办公室设在华盛顿。
 
常见的建筑玻璃与CE认证标准
 
CE:
EN 572: 浮法玻璃
EN 1279: 中空玻璃
EN 1863: 热化玻璃
EN 12150: 钢化玻璃
EN 14428: 淋浴围栏玻璃
EN 14449: 胶合玻璃

ANSI:
ANSI Z97.1:钢化玻璃
ASTM C 1036:平板玻璃
ASTM C 1172:夹层玻璃
ASTM E546-88:中空玻璃

 
  来源:世科网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college/show-442.html

声明:

1、本网转载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凡来源注明“世科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世科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个工作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享到:
5.31K
 
[ 学院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