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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车CCC认证及检测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世科网   发布日期:2014-11-11  浏览次数:876
核心提示:  内容包括儿童自行车、儿童三轮车、儿童推车、婴儿学步车、玩具自行车、电动童车及其他玩具车辆做CCC认证时需要提供的认证资料
     内容包括儿童自行车、儿童三轮车、儿童推车、婴儿学步车、玩具自行车、电动童车及其他玩具车辆做ccc认证时需要提供的认证资料、单元划分规则以及检测标准

  儿童车申请中国强制性3c认证时需提交的认证资料:

  委托人按认证申请单元向指定认证机构提交认证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1)委托人、制造商、生产厂注册或合法登记的证明资料。
  2)工厂概况:
  a)工厂一般情况(所申请产品的生产规模、能力及生产历史);
  b)工厂的关键生产设备清单;
  c)工厂的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包括: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精度、检定周期等);
  d)生产厂满足《玩具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的质量管理文件(通常在初次申请认证和/或质量管理文件发生换版/重大变更时需提交)及组织机构图。
  3)产品有关信息

产品有关信息通常包括下表中与申请认证产品适用的相关的内容。

产品类别
要 点
儿童自行车
1、 主要原/辅材料的通用名称;
2、 主要承载结构(如菱形、单弯型、双弯型、折叠型等车架,包括有无避震器);
3、 鞍座最大离地高度;
4、 制动系统(手闸/脚闸)、车把、链罩(全/半)形式等安全结构;
5、 是否至少有一种功能需要使用电能。
6、 是否附带具有玩耍功能的附件。
儿童三轮车
1、 主要原/辅材料的通用名称及其产品涂层的可迁移元素合格证明资料等;
2、 承载结构形式(车架可否折叠、有无避震器等);
3、 乘骑人数;
4、 是否至少有一种功能需要使用电能。
儿童推车
1、 主要原/辅材料的通用名称及其产品涂层的可迁移元素合格证明资料等,燃烧性能的合格证明资料等;
2、 座位数(如单人、双人等);
3、 车体折叠形式(如:不可折叠式、伞把式、其他折叠形式;
4、 主要结构/预期的使用功能(座式、卧式、座卧两用、可拆卸卧兜等);
5、 车轮(组)数(如:三轮(组)推车、四轮(组)推车);
6、 制动装置、折叠机构、锁定装置、安全带装置等安全结构;
7、 是否至少有一种功能需要使用电能。
婴儿学步车
1、 主要原/辅材料的通用名称及其产品涂层的可迁移元素合格证明资料等,燃烧性能的合格证明资料等;
2、 结构型式(X形、圆形/环形、可调节弹性等车架);
3、 可否折叠;
4、 锁定装置、折叠装置及框架调节装置等安全结构;
5、 是否至少有一种功能需要使用电能。
  各种儿童车单元划分规则:
产品类别
释义
单元划分原则
儿童自行车
最大鞍座高度在435mm~635mm范围内,仅由儿童的人力通过传动机构驱动后轮的两轮车辆。
包括:各种轮径、款式的儿童自行车。
1、主要承载结构相似(菱形、单弯型、双弯型、折叠型)
注:避震型若不单独划分单元,抽样测试时,以避震型作为主检产品。
2、主要承载件材质相同[合金、钢材、其它材料(包括非金属)]
3、最大鞍座高度相同(大于435mm小于560mm、大于或等于560mm小于635mm
儿童三轮车
各种车轮与地面接触点呈三角形或梯形(即窄轮距须小于宽轮距的一半),可承载一名或多名儿童并仅以其人力驱动前轮而行驶的车辆。
包括:各种款式的儿童三轮车(含推骑两用)。
1、主要材质类别相同(钢材、铝合金、塑料、其他材质)
2、主要承载结构相似(普通单人骑行、普通双人骑行、折叠型)
注:避震型若不单独划分单元,抽样测试时,以避震型作为主检产品
儿童推车
预定承载一名或多名儿童,由成年人推行的车辆
包括:各种款式的可调节和不可调节儿童推车。
1、座位数相同(单人、双人)
2、车体折叠形式相似(不可折叠式、伞把式、其他折叠形式)
3、主要结构相似(座式、卧式、座卧两用式)
4、车轮(组)数相同[三轮(组)推车、四轮(组)推车]
婴儿学步车
能在脚轮上运转的座架,婴儿在车内就座后可以借助框架的支撑、可用脚驱动进行任意方向活动的车辆。
包括:各种框架结构的婴儿学步车。
1、座架结构相似[X型(折叠型、非折叠型)、圆形/环形(折叠型、非折叠型)]
2、主要承载件材质相似(金属、非金属)
玩具自行车
最大鞍座高度小于等于435mm的,仅由儿童的人力通过传动机构驱动的两轮车辆。
包括:各种轮径、款式的玩具自行车。
1、主要承载件材质相同(钢制、合金)
2、主要承载结构相似(菱形、单弯型、双弯型、折叠型)
注:避震型若不单独划分单元,抽样测试时,以避震型作为主检产品
电动童车
由儿童驾驶、以直流电为能源驱动的车辆。
包括:各种款式的电动童车。
1、结构相似(可用脚起稳定作用、不可用脚起稳定作用)
2、轮数、座位数相同
3、适用年龄组相同(36个月及以下/37个月以上)
其它玩具车辆
除上述车辆之外,由儿童本身力量驱动、预定承载儿童体重的其它车辆。
1.承载件材质相似
2.玩耍方式和承载结构相似
3.车轮数量、座位数量相同
4.适用年龄组相同(36个月及以下/37个月及以上)

  检测标准:

  儿童自行车:GB 14746《儿童自行车安全要求》
  儿童三轮车:GB 14747《儿童三轮车安全要求》
  儿童推车:GB 14748《儿童推车安全要求》
  婴儿学步车:GB 14749《儿童学步车安全要求》
  玩具自行车:GB 6675《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
  电动童车:GB 6675《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
  GB 19865《电玩具的安全》(不包括第20章辐射、毒性和类似危害)
  其它玩具车辆:GB 6675《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 
 
文章出自: 世科网
本文网址: http://www.cgets.net/college/show-39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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