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农药残留限量的原则是,对于谷物和包括水果、蔬菜的植物源产品,残留限量应该反映农药可获得对植物的有效保护的最小使用量,残留限量既要尽可能的低,公众健康应置于农作物保护之前,确保农药活性物质残留不会危及人类和动物的健康。尤其更应从保护小孩和胎儿等脆弱人群的安全为基准点。
2005年5月欧盟颁布了关于“植物和动物源性食品和饲料中农药最大残留标准(EC) No 396/2005议会与委员会法规”, 涵盖农药品种四百多种,每年都有多次修订。
对于无具体限量标准且不属于豁免物质的农药残留则实施0.01mg/kg的一律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