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汇总表
违法违规行为 | 法律法规规定 |
除调查笔录外的取证要求 | 可适用罚则 |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认证活动 | 《认证认可条例》第九条、《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 认证机构批准书及其有效期届满后的认证证书,认证合同及发票 | 《认证认可条例》第五十七条六条 |
未经批准从事认证咨询 | 《认证咨询机构管理办法》第六条 | 认证咨询合同及发票,认证证书 | 《认证咨询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
乱收费 |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 第四十条 |
认证合同及票,认证证书 | 《认证认可条例》第七十六条 |
增加、减少、遗漏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 | 《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二条、《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第二十二至二十六条 | 特定的认证档案有关内容 | 《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条第(二)款 |
认证档案不完整 | 《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二条 | 特定的认证档案有关内容 | 《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一条第(四)款 |
未对获得认证的产品进行跟踪检查 | 《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 特定的认证档案有关内容 | 《认证认可条例》第七十四条 |
出具虚假的认证结论,或者出具的认证结论严重失实 | 《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三条、《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 特定的认证档案有关内容 | 《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二条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