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该企业此次出口到芬兰的陶瓷砖共有三种规格,而该企业只为其中出口量最多的一种产品办理了CE认证,其它两种规格的产品在未办理CE认证的情况下就直接出口芬兰。
欧盟建筑指令(89/106/EEC)明确规定,从2005年12月1日起,进入欧盟市场的陶瓷砖必须通过CE认证,在产品包装上加施CE标记。陶瓷砖CE认证的协调标准为EN14411:2006。
瓷砖被扣留后,佛山市检验检疫局国家级建筑卫生陶瓷重点实验室急企业所急,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严格按照CE认证的要求和流程,为该企业的陶瓷砖进行了检测并颁发了CE符合性声明,使该企业滞留在芬兰港口的陶瓷砖得以顺利通关,避免了企业的经济损失。
佛山市检验检疫局提醒陶瓷生产企业,出口到欧盟的陶瓷砖和卫生陶瓷产品,出口之前所有规格和系列的产品都必须通过CE认证并加施CE标记,该CE认证的有效期为1年,即将到期的产品要及时申请认证。另外,陶瓷砖特别是无釉砖的检测时间相对较长,企业需要提前做好有关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