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指令涉及的产品范围包括10大类电子电气产品(包括使用电池的消费类电子电气设备、家用电器、IT通讯设备等),其目标是2005年8月13日前生产者要建立或使用回收系统,一年后达到50%~80%的回收目标;从2006年12月31日开始,人均回收电子电气设备废弃物不少于4 kg;2008年12月31日前,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建立回收、再利用和再循环的新目标。
对电池而言,安装在电子电气设备中的电池将依据WEEE指令与电子电气设备废弃物一起收集处理,由电子电气设备制造商承担相关责任。电池制造商仅对回收后的电子电气整机设备中拆除出来做进一步处理(Treatment)的电池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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